燕山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TMLC检测暂行规定

2017-04-07 作者:小编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严格审查学位论文 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引进了中国知网 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为‘TMLC系统’), 在学位论文评阅送审时,对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暂行规定如下:

条 检测范围 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检测。

第二条 检测内容 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及版权 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 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致谢、作者简介等部分)。

第三条检测办法

(一)检测指标 总文字复制比:指学位论文中总的重合字数在总的论文字数 中所占的比例。学位论文中连续20个字符与比对文献中相同即为 重合。

(二)检测结果及处理

​1.总文字复制比≤20%(不含自引部分,下同)的,视为通过, 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 总文字复制比>20%且≤30%的,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 织认定能否进行论文评阅。同意进行评阅的,外审时须向评阅人 2 提供“TMLC系统”导出的检测报告单。进入答辩环节的,答辩时 也须提供本检测报告单。

3. 总文字复制比>30%的,本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参照以 上标准制定相关学科的学位论文检测处理办法,但标准不得低于 学校要求。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除了对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以外, 对其他有关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均应进行 审查。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实 验数据和调查结果等行为;严禁在自己的研究成果中,故意假造、 篡改实验或调研数据、结论和引用的资料等行为;严禁未参加实 际研究或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及未经被署名人 同意而署其名等行为。

第四条申诉程序 学位申请人对检测结果及处理有异议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 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审 核、认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处理意见和结果进行终裁决。 第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位办公室负责解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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