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网论文检测样例–中产阶级的社会功能

2017-08-19 作者:小编

中国知网论文检测样例--中产阶级的社会功能

从社会学领域的文献来看,国内学者为关注的还是中产阶级是否会形成阶级行动,从而对社会秩序带来影响。首先,在理论上,国内学者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很少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关照下将中产阶级的社会功能与其社会属性联系起来,更多是在自由主义视角下讨论(胡联合、胡鞍钢,2008),这些学者的观点大概有如下三种。

(一)社会态度

一些研究支持中产阶级是“社会稳定器”的观点。一个重要体现是,我国中产阶级似乎并没有表现出西方民主理论所期待的那种程序性民主追求,恰恰相反,有研究发现,中国中产阶级在政治态度上相对保守,具有较高的政府服从意识(孙龙,2010;齐杏发,2010);而且在主观上越认同自己是“中产”的人,对于“主义”、“社会满意”、“社会公平”的认同也越高,具有越明显的保守主义倾向(孙秀林、雷开春,2012)。

(二)社会参与

关于中产阶级的社会参与研究并不多,这些研究显示,中产阶级的社会参与情况要比工人阶级更积极,如他们的投票率更高(刘欣、朱妍,2011)、志愿服务行为更频繁(王新松、张秀兰,2016)、同时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于显洋,2008)。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希望借此支持现有的社会秩序与结构,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彰显中产阶级的身份象征。因此,对于那些可能会损害自身利益的社会行为,中产阶级通常是不愿意参加的,例如中产阶级更不愿意为了环保而降低生活质量,更少表现出低碳认知行为和低碳生活行为(孙中伟、黄时进,2015);此外,在发生民事纠纷之后,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中产阶级”更多地利用制度性的法律解决民事纠纷,事实上,中下层社会阶层成员更多地信赖政府渠道,把日常纠纷诉诸政府(程金华、吴晓刚,2010)。

(三)都市运动

研究关于我国中产阶级的都市运动,主要是维权行动和环境运动,这些集体行动的产生,根源主要在于利益冲突,真正以自由、民主价值观念为目标的政治运动却是很少的。以维权行动为例,中国城市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实施以后,房地产开发事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同时以开发商为主体的房地产商利益集团也随之形成。房地产商利益集团的强势地位,导致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侵权现象大量出现(张磊,2005),并使得业主产生了普遍的怨恨感(刘能,2004),这是业主维权行动的前提。

总的来说,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关于中产阶级的研究近年来有所减少,但恰恰是在近十年内,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集体行动此起彼伏,这些行动借助于信息网络的传播,可能感染并唤醒了越来越多不在场的中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这可能意味着,当我们开始忽视中产阶级研究时,一个真正的中产阶级可能正在中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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