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学生本人可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 待重复率合格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校学位办将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论文检测复制比超过30%者,将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学位论文答辩和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12月4日之前
(一)关于论文答辩的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4]73号文件,见附件9)要求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由各专业指导教师共同提出,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在答辩前五天报校学位办备案。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以列席会议;组成人员的数量必须为奇数;必须有校外专家参与,其中硕士答辩委员会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二)关于论文检测的相关要求
1.研究生将填写完整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终稿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10)交研究生秘书。指导教师将论文终稿电子版发给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论文电子版必须为word文档,并按以下方式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如:2012200157-张三-马克思主义哲学。
注意:研究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提交给研究生秘书的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里增加《确认单》的扫描页,以确认该论文为提交检测的终版论文;该扫描页放置于学位论文的第二页。
2.研究生秘书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确认单》接收学位论文,无《确认单》的学位论文不予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3.研究生秘书登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将检测生成的报告单发给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
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办法》(东师校发字[2013]54号文件,见附件11)执行。
(2)研究生秘书在收到学位论文后,请检查该论文命名是否符合命名要求,如不符合,则必须修改正确后再进行论文检测。学位论文一经检测,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不得以理由要求更换检测论文。
(3)各单位留存《确认单》,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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