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医高专〔2014〕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评聘对象为申报评聘(含转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育管理、图书资料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自主评聘。
(二)会计、卫生、档案、工程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向有关评委会择优推荐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在2016年评聘计划数内由学校评聘委员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经学校同意报考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在2016年评聘计划数内由学校评聘委员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应与本人所聘岗位一致。
(二)按照《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申报条件自主申报。
三、评聘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部门) |
6月6日前 |
组织各部门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布置会。 |
人事处 |
6月15日前 |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对照申报条件提出申报,将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
提交所在部门:①《杭州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②《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汇总表》电子版;③佐证材料1套;
提交人事处: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材料;②论文送审材料 |
申报人 |
6月20日前 |
所在部门资格初审: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
提交材料:①《杭州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②《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③佐证材料1套; |
申报人所在部门 |
6月30日前 |
对各部门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
资格复审小组 |
7月-8月 |
申报人员材料补充与完善。 |
申报人 |
9月15日前 |
1、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
2、论文送审;
3、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相关职能部门 |
10月20日前 |
1、部门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其中教育管理专业由人事处组织、学生思政系列由学生处组织。
2、部门考核推荐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
部门考核推荐组 |
11月20日前 |
1、组建学科评议组。
2、学科评议组对部门考核推荐组推荐人员进行评议。
3、学校评聘委员会评聘。 |
人事处 |
11月30日前 |
1、评后公示。
2、材料整理汇总、盖章、编写综合报告,报送省人保厅、教育厅。 |
人事处 |
请申报人员和各责任部门按照评聘安排认真做好评聘工作。评聘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评聘工作中需提交人事处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5108455@qq.com。
四、评聘费用
论文鉴定费副高600元、正高900元,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费80元/篇,按照实际检测论文数量缴纳。相关费用于资格审查通过后交人事处。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董雨琴,蔡倩倩,联系电话:87692702,87692703
附件1:申报表格及材料
附件2: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