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研字〔2015〕69号)要求,所有拟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为做好2016届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3级(包括2012级延期答辩)申请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论文提交
学位申请人员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PDF文档),电子版必须为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公开发表论文等),命名规则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二级学科(领域)-导师姓名.doc/docx/pdf”。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时间请等待学院进一步通知。
三、论文检测
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和各学院共同完成,分为三个阶段:初检、复检和抽查评估检测。初检和复检工作由学位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学院具体实施,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抽查评估检测由学位办公室统一进行检测。请各学院按照各阶段检测工作时间安排学院的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初检:学位论文初检工作在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送审前(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研字〔2015〕69号)要求,学位申请人员论文初检结果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高于50%或章节高文字重合百分比高于70%的学位申请人员,取消当次学位申请资格,下次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复检:学位论文复检工作在学位申请人员论文答辩前(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
抽查评估检测:2015年12月18~19日。
根据检测结果作相应处理,处理办法如下:
情况 | 总文字复制比(A) | 章节高文字复制比(B) | 处理办法 |
1 | A≤15%(理工)A≤20%(文史) | B≤30%
(理工、文史) |
同时满足A、B指标的情况下,学生填写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表”交至所在学院后,安排论文送审、答辩等相关事宜。 |
2
|
15%<A<50%(理工)20%<A<50%(文史) | 30%<B<70%
(理工、文史) |
同时满足A、B指标的情况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按时间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如达到情况1中的指标要求,填写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表”交至所在学院后,安排论文送审、答辩等相关事宜。复检后如果仍未达到情况1中的指标要求,学校将对论文进行抽查评估检测。 |
3 | A>50%(理工、文史) | B>70%
(理工、文史) |
A、B指标满足其一的情况下,取消学生当次学位申请资格,下次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