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有效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风和学术诚信建设,教育部于2016年9月1日正式颁发《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政法厅函[2016]35号),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学院认真组织本部门老师开展学习讨论,并将学习情况在9月28号之前反馈科技处。
云南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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