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少数学术期刊编辑在工作中存在的行为失范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术不端风气的蔓延,主要包括篡改、编造专家意见,随意更改、增加作者署名,违规操作造成作者被“一稿多发”,通过增减参考文献进行恶意竞争等。这不仅有碍期刊的良性发展,也扰乱了学术秩序,破坏了学术的公平。作为学术论文质量“守门员”的期刊编辑应恪守编辑职业道德规范,在编辑出版过程中不造假、不纵假;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使编辑在各个工作环节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共同守望学术良知,净化社会风气。PaperisOk论文查重网提供知网查重免费入口服务,所有论文查重系统均来之官网检测,查重报告均支持验证真伪!不论您学习哪个专业,写作什么类型的论文,只要您有文本相似度检测的需求,知网查重检测系统总有一个版本适合您。
关键词:学术不端;编辑;行为失范
Abstract: There can be found some unruly behaviors in the editorial work of a few periodicals, which contribute to a certain degree to academic misconducts. These include interpolations, compilation of expert opinions, varying or adding author names, operations against rules leading to falsified “multi-submissions” of the author, vicious competitions through adding or taking away references, and the like. This impedes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eriodicals, violates academic regulations and damages academic fairness. As “goalkeepers” guaranteeing quality of academic papers, editors should strictly abide by their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rid themselves of such behaviors as producing or tolerating fake information.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mechanisms should be built up or strengthened so that rules can be found and abided by in every stage of editorial work, and at the same time, societal supervision should be enhanced for a well-kept academic conscience and a purified social mode.
Key words: academic misbehavior; editors; misguided behaviors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6)01-0050-05
2015年3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撤回了43篇SCI医学论文[1];2015年8月,施普林格出版社撤回了64篇科研论文[2]。这两起事件充分暴露出同行评议报告中存在造假行为,再次将“学术不端”纳入了热议话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进,一些新的学术不端形式也不断涌现。针对目前讨论较多的学术不端行为,研究者们从学术道德、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系统阐述了各类防范措施,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然而就当所有的矛头集中指向评审专家、论文作者的时候,一类由防范学术不端的主体——编辑,所制造的行为失范活动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这类活动通常具有隐蔽性强、不易被技术手段检测等特点,其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大,甚至有些可以转嫁到作者身上。虽然这属于极少数编辑的个人行为,但影响极其恶劣,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学术研究和学术期刊的良性发展,甚至会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学术不端现象中编辑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及原因
近年来,频发的学术不端现象屡被曝光,不仅给学术界带来了巨大影响,而且引起了公众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种行为既阻碍了学术的健康发展,而且打破了公平正义,容易滋生社会不良风气。而编辑作为学术作品的“守门员”,在防治学术不端行为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这部分人出现道德滑坡,经受不住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诱惑,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必将会助长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当前,编辑行为失范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篡改、编造专家审稿意见
专家审稿一般是对论文的“学术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等方面进行审读、评价,并对该文能否刊用提出意见和建议。编辑部根据专家审稿意见反馈给作者稿件处理意见,而且主编在决定是否录用该稿时也需参考专家审稿意见,由此可见专家审稿意见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绝大多数刊物已启用网上稿件管理系统,专家可以在线审稿,或将审稿意见通过邮箱发送给编辑部。然而,这种可下载的文本往往可以进行修改。个别编辑为了某种私利,篡改专家审稿意见,将一些没有创新精神、缺少学术价值的论文拥有了专家同意发表的评审意见并得以刊登。[3]
(二)徇私舞弊,不当署名
1.默许作者更改署名。作者投稿时为了稿件能够得到优先处理或者优先录用,而将高学历、高职称的作者放在首位,当审稿通过被录用时又要求改变作者顺序。或者自己是高学历、高职称作者,且为该文(主要)撰写者,审稿通过后,为了其他作者评职称或者科研工作量统计而将其改成作者,自己则列为通信作者,甚至将未参与论文研究或写作的人列为作者。面对这些情况,有些编辑把关不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这种不良行为在眼皮底下发生。
2.要求作者添加或更改署名。有些编辑为了提高论文的影响力,要求作者调整署名顺序,把高职称、高学历作者改为作者,以期获得更高的引用频次。还有一些编辑出于领导打招呼或者为了给自己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有时会和作者协商在该文上面添加署名,甚至不打招呼就直接添加。作者为了文章能尽快刊发,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不会轻意去得罪编辑。其次,即使增加第二、三作者也不会对该文的效用产生太大影响,还可以增进与编辑的交情,为再次投稿提供便利。
(三)违规操作,作者被“一稿多发”
作者被“一稿多发”,即编辑部在未告知作者处理意见的情况下将已过稿件处理周期较长时间且作者可能已另行发表的稿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著作权人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作者将一篇完整的稿件发送给编辑部,耐心等待到稿约规定的期限后仍如石沉大海,遂将稿件投给其他刊物且被录用发表。然而之前的刊物或许因为当期稿源不足、程序混乱及其他原因等,有时甚至明知该文已在他刊发表,又把该篇论文刊出。该文均被同一数据库收录,查询时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便是作者事实上的“一稿多发”,而这种因编辑原因造成的“一稿多发”的后果只能由作者承担,直接影响了作者的诚信度。
(四)恶意竞争,随意增删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正确著录,一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作者研究的背景,便于读者追溯有关文献资料,二是为了防止作者抄袭同时保护引文作者的著作权。合理地引用文献资料,不仅体现了作者严谨的研究态度和对同行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肯定。然而,有些作者为了凸显该文的创新性,将一些重要的相关文献避而不引,甚至是引而不注,取而代之采用相关性较小的文献,以便通过专家审稿。此时,编辑通过查重可以发现端倪,进而要求作者对参考文献部分进行修改,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严重的会作退稿处理。然而,众所周知,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是评价期刊影响力为重要的指标,同时也是国内外知名数据库如CSSCI、CSCD、《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等将相关期刊列为源刊的重要依据。当下,为了提高刊物的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各刊想尽了办法,除了积极策划、主动约稿之外,有些刊物也采取了一些非常规手段走“捷径”,参与造假活动。比如在给作者的返修意见中,要求作者引用该刊所发论文,有的甚至还规定了数量。作者为了该文能顺利发表,往往会满足编辑提出的这一要求,即使找不到合适文献,也会牵强附会。更有甚者,有些编辑对论文中引用的同自己有竞争关系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献进行删减。当然,随着一些评价机构将引用划分为自引和他引,并将他引赋予更高权重时,这种自引现象会有所减少,但恶意删减文献却难以防范。
二、学术不端现象中编辑行为失范的危害性
上述编辑行为失范的种种表现,在实际操作中均有着不同程度的体现。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学术资源,败坏了学术风气,严重威胁了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
(一)逾越了道德底线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通过人们的自律或通过一定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编辑的职业道德,是指编辑在编辑实践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是建立在正确认识编辑这个职业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基础之上的,是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编辑行为中的体现。编辑的道德规范主要表现为:传播科学文化成果,推动社会文明和科技进步的社会责任感;代表社会选择的公正原则;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寂寞、无私奉献的品德情操。[4]然而有的编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记了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在金钱和道德的天平上发生了倾斜,用稿按关系亲疏而定,为自己的人情稿大开方便之门。这不仅违背了自身的职业道德,而且还误导了一批年轻作者,因为编辑不仅是学术作品的传播者,同时也是学术新人的培养者。一些年轻作者尤其是学生作者,看到作为学术不端守门人—编辑的作为,原本头脑中“道德高尚、作风严谨”的编辑形象瞬间被颠覆,从而逐步认同学术不端行为,并被同行所效仿。这些人以后若成为学术骨干又会带出一批“徒弟”,而走上其他岗位上的人也容易在其任职岗位上弄虚作假,从而助长了社会的不道德行为。如此编辑行为非但没有成为道德的净化器,反而成了败坏道德的污染源。[5]
(二)扰乱了学术秩序
如果学术不端行为得不到有效地制止,就必然会在学术界引发大范围的效仿和恶性竞争,破坏正常的学术秩序。[5]作为学术质量守门员和学术良知守望者的编辑,在金钱、权势等名利的诱惑下为学术不端推波助澜,不仅逾越了编辑职业道德,也造成了学术界的混乱。比如编造、篡改专家审稿意见,使得粗制滥造之文见之于刊,而那些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文章因刊物版面有限而难以面世。若再辅以“不当署名”这种“零成本、低风险”之事,受益者可以项目结题、晋升职称,进而可以申请更高级别的项目,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然后继续拉关系走门路、炮制学术不端。而那些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做学问之人,却很难获得晋升职称以及科研经费资助的机会。如此循环,在学术竞争中被淘汰的将不是学术不端之人,而是学术研究之骨干。此外,学术期刊是展示学术研究成果的前沿阵地,一些期刊编辑在某些“期刊评价指标”指挥棒的引导下,通过“假基金论文”[3]、“不当自引”、“恶意删减参考文献”等非常规竞争手段,来提高刊物的“影响因子”、“被引频次”、“基金论文比”等重要指标,从而获得被一些知名数据库收录的机会。而那些扎扎实实办刊、真正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刊物则被淹没于芸芸众生之中,从而破坏了学术期刊的良性发展。
(三)触犯了法律准绳
《著作权法》是根据宪法“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制定的法规,著作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编辑未按著作权人意愿以及客观事实,随意增加文章署名、对参考文献恶意增减以及不按正常程序出刊,使著作权人的名誉受损等,不仅是滥用职权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如《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编辑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为他人要求在文中署名,则侵犯了该文著作权人的“署名权”;恶意增减参考文献侵犯了该文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而且删减参考文献有可能会使作者引用了他人作品而未注明出处,造成该文著作权人侵犯了引文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一稿多投、多发”则会引发发表权纠纷。著作权人有权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然而由于诉讼成本之高、取证之难、责任人难以明确等,由这类学术不端行为引发的侵权案往往后不了了之。
三、学术不端现象中编辑行为失范的防范措施
为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要加强作者的道德自律,社会的多方监督,构建科学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和相关的法律制度,编辑也应充分发挥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当好把关人和守门员,杜绝权钱交易、关系稿、人情稿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这对于维护良好学术风气,促进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在网络环境下,编辑的职业道德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应在践行《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编辑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制定一系列可操作的编辑道德规范,使编辑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每个编辑都能牢固树立正确的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良诱惑,牢记办刊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记办刊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坚持用权为公、用权守法,努力传播优秀学术作品,尽心尽力培养学术新人,淡泊名利,甘为他人做嫁衣,坚守学术期刊阵地这方净土。
(二)提高编辑业务水平
要自觉参加各类编辑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期刊出版规律,掌握编辑工作流程的基本常识,了解《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增强事业心,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向老同志学经验,向新同志学理念。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作风,并内化为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
(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过,“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去制约权力”。由于受办刊体制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学术期刊管理中缺乏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因此容易造成编辑权力的异化,导致学术风气的恶化。[6]
1.完善部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不规范,容易造成权力失控、纪律松懈等后果,所以有必要细化编辑部规章制度,严防编辑在采稿、编稿中的权力异化。严格执行责任编辑初审、专家复审、主编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坚持稿件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稿原则。如每篇来稿需附有全部作者签名的作者排序,以免编辑不当署名;尽量缩短审稿周期,及时把编辑部对稿件的处理结果通知作者;建议审稿专家用PDF格式上传审稿意见,向当期论文的审稿专家寄送样刊,一方面便于审稿专家对自己的审稿工作进行统计,另一方面便于审稿专家进行监督,以此防范编辑编造、篡改审稿意见等失范行为;对有学术不端嫌疑的参考文献要逐条与原文进行核对。同时,编辑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鼓励编辑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加强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期刊主办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编辑和编辑部加大行政监督的力度,要充分利用有效的行政手段促使编辑和编辑部严格自律、合法办刊。对出现道德滑坡、滥用职权等问题的编辑要进行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把行为失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缩小到小范围;对于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要清除出编辑队伍;涉及违法的要移送法律部门追究责任。要把是否存在编辑行为失范问题与编辑个人和编辑部的考核挂勾,对存在失范行为的个人和编辑部门,在本年度的个人、部门年终考核、晋升职称、参与各类评优以及期刊年检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编辑部形成约束编辑个人行为、部门成员互相监督的长效机制。
3.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编辑职权范围以及作者所享有的权利等,利用多种媒介对编辑的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失范行为要及时曝光,切实保护作者、读者的合法权益。作者要敢于同编辑失范行为作斗争,不要惧怕编辑手中的用稿权,实事求是地向主办单位、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读者也应客观、公正地分析学术作品,依据自身的学术知识,自觉维护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和公正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能还会出现,防范学术不端、整肃学术风气任重而道远。作为学术期刊编辑必须明确守望学术良知是每个编辑应该担负的使命,要真正做到“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做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优秀学术作品的传播者和青年学者的引路人。
参考文献:
[1] 张振伟,罗涛. SCI论文枪手自曝42篇被撤论文黑幕[EB/OL].(2015-09-08)[2015-09-25].http://www.cn-healthcare.com/
article/20150908/content-477655.html.
[2] 中国多篇论文涉假被撤 美媒:系统性造假很普遍[EB/OL].(2015-08-26)[2015-09-25].http://www.cankaoxiaoxi.com/
china/20150826/918681.shtml?fr=pc.
[3] 史庆华. 互联网时代编辑道德失范的新表现及对策[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8,19(1):138-140.
[4] 李定庆.试论编辑道德滑坡及其对策[J].编辑学报,2001(2):111-112.
[5] 李光福.学术不端行为泛滥及其严重后果[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3(3):57-61.
[6] 韩长友.学术期刊编辑权力异化及其对策[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8,19(2):284-286.
作者:张燕
来源:廉政文化研究 201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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