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
25南字发[2009]116号 章 总则 条 为进一步弘扬我校“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引导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遵守科学研究道德,繁荣发展我校的科学研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的科学研究活动。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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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学风建设办公室受理实名举报和投诉。 2.学风建设委员会组成临时工作小组进行初步调查。 3.调查机构在初步调查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风建设委员会。 4.初步调查认为举报内容不实或证据不足的,可终止调查;如认为是恶意诬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5.初步调查认为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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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章 总则 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位论文管理,营造优良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年第34号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向我校申请学士学位所提交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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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章 总 则 条 为维护学院的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风纪,提升学术地位和影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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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公共卫生学院、精神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与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途经,也是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认定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我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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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章 总则 条 为建设良好学校风气,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风 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 技术进步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 神,特制定《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术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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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各院(系):为了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在全校学生中营造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学校决定对2013届毕业生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实行抽查检测,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抄袭行为检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届毕业生于2013年3月14日前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由论文作者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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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一.为了更好的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管理规定(试行)》(庆师院发(2008)55号),《大庆师范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庆师院发(2005)14号),《大庆师范学院毕业生论文(设计)规范》(庆师院发(2007)20号),《大庆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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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大庆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投诉。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为实名举报。举报人应首先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举报。接受举报的机构有责任为举报人保密。 一、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则按以下规则和程序调查处理: (一)学术分委员会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根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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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章 总 则 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声誉,规范 学术行为,预防学术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 实的学术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和《大庆师范学院章程》,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 部令第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