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论文检测应用--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检测,关于做好二〇一七年秋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检测、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学院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山建大校办字〔2015〕16号)及《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及处理规定》(山建大校办字〔2015〕18号),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
(一) 学位论文检测
研究生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由导师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硕士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将与导师年度招生资格挂钩。10月9-10日,研究生经由导师,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篇名-二级学科-导师-学院.doc;学院审查通过后,按二级学科汇总、打包(每包不超过100M,二级学科论文多的可分成-1、-2等若干小包)后,于10月11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处不接受个人检测申请,10月13日前学位办将检测结果(电子版)统一返回各学院,各学院应将检测结果反馈至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并对本学院当年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本学院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措施与制度建设;研究生导师应认真审阅检测结果,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做出相应的判断和处理。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及处理规定》(山建大校办字〔2015〕18号)规定如下:
处理办法
自然科学学科
人文社会学科
合格,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总文字复制比≤20%
总文字复制比≤30%
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做出“修改后再次检测” 或“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的处理决定。做出“修改后再次检测”的,经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20%<总文字复制比≤30%
30%<总文字复制比≤35%
校学位办直接做出“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处理决定,并由学院实施导师质量约谈
30%<总文字复制比≤50%
35%<总文字复制比≤50%
校学位办直接做出“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处理决定,由研究生处实施导师质量约谈,并作出导师暂停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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