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教师、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17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现将2017届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1、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方式
2017年度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该系统已与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连通,我校学生可以直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重复率检测。
三、检测方式
1、论文查重次数由教务处统一分配。
2、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采用学生个人检测和指导教师推送检测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每位学生三次提交论文检测的机会。
前两次检测为自由检测,自由检测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草稿”模块中进行。学生上传论文草稿后,即可提交检测,检测结果不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依据(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第三次检测为终检测,学生提交定稿后,经指导教师修改审核,认为学生具备答辩资格、形成终定稿后,由指导教师推送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的依据。指导教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终定稿推送查重(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
3、 所有检测工作都应在答辩前完成,每次检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由教务处开放检测权限。
四、检测标准
终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30%视为未通过检测,不予答辩。
推荐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需≤20%,否则不予推荐。
对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检测方式和检测标准经教务处同意后另行确定。
五、其它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指定专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系统使用培训。
推荐校优及省优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教务处统一检测。
学生另有查重需求的,可登录维普为我校学生开通的优惠端口注册后进行自费查询。
教务处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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