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学位论文检测通知

2017-01-11 作者:小编

从华北电力大学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应重视论文查重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安排和规定。

为了做好2016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论文质量,便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度,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北电力大学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华北电力大学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的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要求,现将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日期
学位论文答辩日期初步拟订于2016年5月30日~6月7日。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全日制学历硕士生(含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
①2013级及以前满足了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学习年限要求的学历硕士研究生;
②2014级论文中期检查批准2年毕业的学历硕士生。
2.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
①2012级及以前满足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学习年限要求未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2013级提前进修了课程,并完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
3.同等学力人员
满足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并通过了外语统考和综合课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先自行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计划检查是否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论
文发表与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等要求,满足条件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各院系需视具体情况指定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或者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做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审查人,专门负责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1.全日制学历硕士生
2013级、2014级提前毕业学历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分别按照入学当年《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的要求执行。
2.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3级及以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分别按入学当年《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的要求执行;
MBA、高校教师研究生分别按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3.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的学分和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同年级的学历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尚未正式出版只有录用证明的,必须提供经过导师确认签字的正式录用通知书,上交院系教学秘书处。
四、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字数及印刷要求
为了保证论文格式的规范和统一,学校制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具体论文撰写规范、论文书写范例、论文封面模板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202.206.217.109/index.php/sections/index/sid/45/p/2.html)。请答辩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论文,论文撰写不合格的不予上会。研究生院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各类硕士生:
理工科一般为2~3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3~4万字。关键词3~5个。
各种类型研究生的论文内容及书写格式均由导师负责把关,院系教学秘书按照10%抽查检查。研究生院随机抽查。
全日制学历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由学生本人凭论文复印单到指定地点复印,分装好后携带论文装订单到指定地点装订。
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由各院系负责。
五、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全日制学历硕士生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二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一般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一般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
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可有一名导师参加。导师不能担任主席。
同等学力人员
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一般应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 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一般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能做答辩委员。
六、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涉密学位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密级申报与审定、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以及论文的归档等请按照华电校〔2005〕99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
密管理规定(试行)》、华电校研〔2015〕3号《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凡是不符合文件内容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为涉密论文。文件及有关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网址(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83.html)。
所有涉密论文的申请、评审和答辩必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办理、提交有关手续,过期不再接受涉密申请。
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打印、送审之前,必须在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的定稿电子版上交各院系,由各院系教学秘书集中进行检测。凡是未能按时提交论文电子稿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的答辩.
2.学生电子稿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doc,如“20070215张三.doc”。命名格式不符者不得参加论文检测。
3.各院系教学秘书将盲评检测结果统一返给各教研室和导师,供导师参考。
4.研究生院建议: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在30%之内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送审。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30%小于等于5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后论文的文字重合率小于等于30%,允许送审,否则推迟到下次答辩。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本次答辩不再受理。
5.请注意论文文献综述、感谢语的写作、引用文献的标注等问题。
6.凡是提交虚假、不真实、不完整论文电子稿的学生,如果经过论文对比系统查出问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7、答辩完毕,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提交给图书馆准备存档的硕士论文进行检测。
八、抽查盲评论文工作
1.本次答辩所有全日制学历研究生一律参加学校组织的盲评,学院统一组织公开答辩。
2.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进行盲评,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研究生院将按照答辩人数5%的比例随机进行抽查盲评,由研究生院进行送审。
3.为了确保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强和完善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各院系要提前制定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并提前公布。
4.匿名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①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②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③论文原创性声明上作者、导师处不要签名;④论文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⑤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⑥删去致谢页,作者简介页;⑦论文打印格式参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学位论文书写规范》。
5.建议和提倡各院系大力实行论文电子版的评阅。
九、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等详情,参见《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办法文件见研究生院网址(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86.html)、“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见(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45/id/487.html)。
各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终提交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本次向大学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位人数的5%。
各院系也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各院系自己的评优标准、要求和程序,并提前公布。
十、学位审批材料
各种类型研究生的学位审批材料及有关表格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或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打印。见(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92.html)。
凡是要求从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的打印的表格一律从系统打印,不得另外制表。
十一、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
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版、答辩秘书版)见研究生院网页“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http://202.206.217.109/index.php/articles/index/sid/20/id/491.html)。
十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
答辩完毕,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答辩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和各院系答辩总结上报研究生院。
十三、关于数码照片的特别说明
1.全日制学历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时需要同时注册电子照片,研究生院已经组织所有毕业学生统一由新华社拍照。请有关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新华社拍摄的电子照片。可以登陆“学历学籍信息网”,下载新华社拍摄的电子照片,以学号命名照片上传。
2.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在职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
请申请学位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位办的通知,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采集电子照片,并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以学号命名),同时提交2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硕士学位证书(照片与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相同,照片后注明学号、姓名、专业、学院)。
3.电子照片上传说明: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管理”—“上传个人照片”,进行上传。上传照片后,请在“学生学籍维护”—“基本信息维护”查看本人的电子照片是否显示。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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