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
2011年11月07日
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简报(第1期)
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和韩启德副委员长在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日,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8号),决定联合对研究生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
通知指出,宣讲教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讲教育的目标是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发展科学事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成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强调,宣讲教育的工作任务是要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自2011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都要对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本单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研究生院(部、处)要把宣讲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宣讲教育,确保新入学的研究生都要接受宣讲教育。宣讲教育开展情况将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通知指出,宣讲教育的形式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开展,中国科协、教育部首先在北京联合举办首都高校宣讲教育报告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于近期在各地分别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教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则分别在本单位开展宣讲教育。宣讲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
通知明确,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共同领导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宣讲教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宣讲教育。中国科协和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通知同时明确,各部委直属高等学校、军队和党校系统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宣讲教育,按属地原则纳入各地区宣讲教育工作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统筹安排实施。
据悉,中国科协、教育部将通过召开部署会等形式,对各地开展本年度宣讲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宣讲专家队伍、提出本年度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宣讲教育、完成全覆盖宣讲教育、报送总结等,并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
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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