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查重-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补充管理规定

2017-04-12 作者:小编

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的精神,为了深化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学院教务处在原有的《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评审管理细则》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作为对以上文件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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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标
通过毕业论文训练,应达到以下教学目标: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艺术研究的基本训练。
(二)培养学生正确的研究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对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及艺术教育专业的学生还应注重培养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艺术等问题的能力。
(三)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展演规划能力、表演能力、外文阅读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文字、语言表达等基本技能。尤其是要训练学生对本专业技法、技能在运用和拓展中的文字表述、分析和探究的能力。
二、选题要求
全院所有专业凡涉及有毕业展演、创作任务的学生,提倡毕业论文的写作内容同相应的展演及创作联系起来,力争使毕业论文成为毕业展演和创作的表述、分析、研究及解读的对应文本,使二者成为毕业成果“二位一体”式的综合体现,实现毕业学生专业技能成就和专业学识成就的双方面互补。
不涉及毕业展演、创作任务的学生,可在本专业范畴内自行规划相应的选题。
三、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开题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后半段进行。
(二)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撰写时间一般低于八周(不含前期准备工作时间)。
(三)涉及有毕业展演、创作任务的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可以同展演及创作同时进行或稍后进行。此类毕业论文的晚递交时间为每年5月中旬。
(三)具体时间安排见《关于2011年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及相关职责
毕业论文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学院、分院、系(实验室)分别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总结等。分院分管领导、教学副院长、系(实验室)负责人为各级毕业展演论文工作组织的责任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一)教务处作为院级主管部门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校毕业论文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相关问题。
2.负责制定、修订学校毕业展演论文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
3.对毕业展演论文工作实施过程管理,组织毕业论文工作的各个阶段检查。
4.对分院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工作。
5.院级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6.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相应工作量和指导经费的审核。
(二)分院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学院毕业展演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组织、落实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审核毕业展演论文题目,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3.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核与名额分配。
4.进行分院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对其进度和质量实行监控。
5.组织校内外专家评阅毕业论文,组建本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
6.负责分院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管理。
7.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
8.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及学生毕业论文归档工作。
(三)系(实验室)作为组织与指导学生进行毕业展演(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对毕业论文的规格和内容(论文的字数、中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曲目、画幅、设计量、戏剧内容、舞蹈内容等)、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2.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
3.提交指导教师名单。
4.把握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5.进行毕业论文的初期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四)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指导学生的选题、开题报告,因人而异地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 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推荐主要参考资料。
3. 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写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4. 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并给出评语。
五、工作步骤
毕业论文一般要经过开题、撰写、评审等阶段。
(一)开题
学生在选定课题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
1、参考资料的阅读。毕业论文涉及的相关文献原则上不低于10篇。
2、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分院(系)批准后方可撰写。
(二)研究与撰写
1、毕业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立论、观点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学术的探讨符合科学性和逻辑性;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使理论认识深化、知识领域扩展、专业技能延伸;依据课题任务进行资料调研、收集、加工与整理,充分体现专业技能、技法的基本方法;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求实的作风,不得弄虚作假。
2、选题涉及毕业展演和创作内容的毕业论文,写作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评审管理细则》。

六、质量监控
(一)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10。指导教师保证指导、检查和答疑的时间,保证指导质量。指导教师名单应在毕业论文写作前交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务处审查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
(二)选题 各学院及学生选题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答辩 各分院须在学生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随机检查答辩工作。
(四)归档检查 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毕业论文归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向主管领导通报检查结果。

此规定由2010年9月5日开始实施,2007级毕业生按照此规定进行开题和写作。

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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