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成人毕业论文查重-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04-01 作者:小编

从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2017年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函授部、夜大学部、各函授站(点)及相关学院: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7届毕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教学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撰写安排

(一)撰写要求

1、2017届毕业的学生须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并撰写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的选题不得脱离所学专业,否则成绩为不合格。毕业论文题目可根据所学专业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及下发的“毕业论文选题参考”自行拟定。

3、撰写毕业论文要求观点正确、论证有力、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方法得当、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本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现实意义。

4、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参考相关资料,但不得抄袭,否则成绩为不合格;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其毕业论文需查重,如重复率超出规定标准,取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5、毕业论文字数要求:本科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专科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

6、毕业论文必须按照继续教育学院规定的统一规格和要求,全部用word格式撰写和编辑。题目用黑体3号居中,正文用仿宋体4号,上下边距为25mm,左右边距为28mm,每页字数为30×30,行间距为固定值23,文稿均用A4纸打印,封皮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

7、毕业论文按封皮内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专科学生一份,本科学生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两份),原件上必须有成绩评定表

(二)时间要求

1、专科学生毕业论文均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并注明班级、专业和份数,于2016年9月10日以前统一交教学部。

2、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后根据要求直接撰写。各函授站(点)、直属站、夜大各班主任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学生写好的毕业论文(电子版)打包压缩发学院教学部,由教学部与各学院协调安排指导老师进行指导,指导后由教学部反馈给各函授站(点)、夜大(点),学生修改后打印装订成册。

3、直属站(点)和夜大(教学点)本科学生将修改装订好的论文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齐后于2016年9月20日前统一交学院教学部。

4、省内其他各函授站(点)及省外函授站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于2016年9月20日前收齐放函授站,以便答辩使用。答辩结束后,函授站将论文原件(一份)整理后交答辩教师带回学院教学部。

5、省外函授站可根据要求自行安排指导、答辩教师,论文综合成绩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学院教学部。

6、以上工作要严格按安排的工作时间执行,教学部不再单独催交,逾期未交而影响毕业工作的责任自负,2017届学生毕业工作结束后的成绩教学部一律不予承认。

二、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安排

(一)毕业论文指导安排

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必须经过指导环节,未经指导教师指导、擅自找他人签字或伪造指导教师笔体签字造假的,论文书面成绩按零分计算并不予参加答辩。夜大及省内函授站学生的论文指导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省外(云南)函授站可在当地拟定指导教师,但须将指导教师的工作单位、教师资格、讲授课程、职称(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等相关信息提前报送学院教学部,由院领导审定后方可安排,望各函授站(点)、夜大各班主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传达并安排布置。

(二)答辩安排

1、专科学生按抽签方式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本科学生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三、费用结算

凡执行新的分成比例的函授站,所发生的论文指导和答辩费用按协议规定和学院标准由函授站(教学点)直接与学院统一结算。

四、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对象

凡属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7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资料

1、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审批表;

2、在校期间参加省(市)级学位管理部门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2015年以前的需提供成绩单,2015年参加考试的需提供身份证号及外语考试成绩。

3、蓝底彩色1寸、2寸照片(毕业证的数码照)各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学号)。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工作由学生管理部门组织各函授站(点)、夜大各班及教学点落实实施。

2、学生管理部门督促各站(点)及各班于2017年3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以班为单位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列汇总班主任签字后交教学部,逾期未申报的视作没有满足条件的自动放弃申报。学位授予工作一年一次,当年有效,请函授站(点)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此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组织。根据学院规定:未经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不允许答辩(即使答辩了成绩也不予承认),逾期未答辩的学生不允许补答辩,请各学生管理部门及班主任老师高度重视,确保学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2、指导教师要在2016年9月1日前将自己所指导的学生论文指导及修改意见提交自己所在学院,由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整理后反馈给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要求指导教师认真负责,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廉洁从教,认真为学生指导;答辩要符合程序,不能敷衍了事,也不能故意刁难学生,答辩老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客观、公正的给予学生答辩成绩。

 

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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