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失衡到学术不端:基于风险伦理的思考

2018-11-15 作者:小编

【摘要】从道德失衡到学术不端,已连锁式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并暗含一定的风险因子:学术的工具化现象,人文精神面临丧失的风险;学术研究的功利化倾向,将叠加道德危机;学术研究中的伦理缺位,将消解学术创新能力;学术活动中的泛行政化趋势,导致学术评价机制的失灵。由此,尽管制度上的建构是必要的,但似乎更需要呼唤一种精神。PaperisOk论文查重网提供知网查重检测系统服务,所有论文查重系统均来之官网检测,查重报告均支持验证真伪!不论您学习哪个专业,写作什么类型的论文,只要您有文本相似度检测的需求,知网查重检测系统总有一个版本适合您。
【关键词】学术研究;道德失衡;风险
【作者简介】李晓慧,许昌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河南许昌461000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1)11—0182-05
学术研究,不仅是学者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磨练人的意志和品格的过程。从表面上看,学术研究指向事物发生发展和运动的本质和规律。与道德境界和品性并无直接的关联。但由于品质因素会强烈地影响学者的行为活动和行为方式,并在一定意义上左右着目标的实现,其意义自然是重大的。因此,面对道德失衡和学术不端引发的风险因素。尽管制度上的建构是必须的,但似乎更需要呼唤一种精神。
一、道德失衡与学术风险
奥特温·伦内认为,风险这一术语意味着现实中一个有害状态的概率(有害效果)可能作为自然事件或人类活动的结果而发生。这一定义暗示人类可能并且的确会在行动(或事件)及它们的结果间建立因果联系,如果避免或更改因果事件或行动,有害结果可以被避免或减轻。这种观点说明了风险的两个本质特征:不确定性和损失性。那么不确定性风险在学术活动中扮演什么角色?在学术不端行为中起什么作用?损失性在学术活动中又发挥何种功能?在我们的判断习惯中,一般会将风险与损失联系起来考察,往往会根据损失来判断风险程度。有损失就有风险,无论是利益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没损失就没有风险。甚至认为损失小就构不成风险。而这种判断并不是从社会利益这一角度出发,是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的。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是利益的正效应,利益的副效应使一部分学者甘冒风险。经济学家奈特在《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阐明:“风险不会为经济行为人提供获利的机会,相反。不确定性则提供了获利的机会。正是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中,一部分人才会努力获取信息,以寻求获益的机会。而这一部分行为者也会比他人得到更多的有关利润机会的信息。”这揭示了正是不确定性让人有了冒风险的冲动。一般的讲,一个社会需要运用利益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通过让人们获得的利益产生差别,形成和促进不同利益的追求者之间的竞争,推动社会充满更多生机和活力。这种利益差异应该是学术发展和进步所必需的动力。但是,利益也是人们敏感的神经。如果学术成就所带来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很容易产生学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因心理失衡引起的道德失衡、学术行为失范也就在所难免。正如亚当·斯密说的:“正义犹如支撑大厦的主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从风险的角度来说,道德失衡对风险的衍生和扩充发挥着结构性的动机趋向和功利目的的指向功能。有人认为。风险同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行动方式有关。但从它的结果来看都是对人和社会所造成的一种危害和损伤。这种危害和损伤的过程都有伦理缺失和道德失衡的因素,也就是说伦理融入了风险过程。比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资源的配置效果往往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如果在学术活动中也按照市场原则进行资源配置,不仅违背了学术规律,一方面会使学术利益既得者对学术利益的独占机制变得“合法化”;另一方面也会使学术弱势群体(年轻学者)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从体制外寻找获得自己利益甚至是谋求生路的途径。这种局面的形成不仅不能避免强者不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同时为学术活动的非理性行动增加了可能的氛围。反而叠加了学术风险。
二、学术不端与社会风险
1.学术的工具化现象。人文精神面临丧失的风险
所谓工具性就是把学术分解为若干量化指标的形式作为衡量学者学术水平和办学水平的工具。国内高校面对激烈竞争、各种评估拿出的是量化指标。包含了诸如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科研、奖励、课题经费、学术会议、引用率、杂志排名、机构排名、学者排名等等。当应该在弹性的空间完成的学术面对不弹性的量化指标时,学者怎会不为学术数字而折腰事学术?学术研究在于积累,是慢工出细活儿。它不能量化,更不能限时化。而我们的学术评价体制恰恰是定时定量的,其终的结果必然是拔苗助长,甚至是杀鸡取卵。“其问题在于……质与量之间的关系不甚明晰。当考虑到学术职务晋升问题时。生产力是讨论得多的一个问题。但它所指的是个人成果的数量,还是成果的重要性并不明确。”学术的工具性不仅给科研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还滋长了学术界的浮躁情绪。学术本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脉,是不能工具化的。然而,今天的学术体制却把学术和学术研究当成一种工具,用以获取学术之外的非学术利益。于是,学术成了某些人和某些单位用来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的工具,进而和政府投资、社会声望、学术地位形成链条。在无形的压力下,浮躁心态逐渐蔓延。有的教师不是认真搞研究,而是热衷“搞关系”,这种各取所需、皆大欢喜的局面,正是学术腐败得以猖行的天然温床。问题不止于此,学术腐败案件被曝光之后,处理也轻描淡写,那些在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的学者、学官在被舆论高高举起之后。后还是被单位轻轻放下。究其原因,就在于为了维护共同利益。这也是所有利益共同体深层也核心的“潜规则”。实际上。学术活动作为科学研究的实践活动,应该既体现着人类本质活动的对象化的一面,又体现其为人性即合目的性的伦理一面,因此,把学术作为工具价值的一面和作为目的的伦理价值的一面割裂开来,只能导致对学术自由和个性的扼杀,只能导致人文精神面临丧失的风险。从学术创造上来说这种失去人文精神的学术反而是危害社会的。
2.学术研究的功利化倾向将叠加道德危机
道德品质的形成是一个知、情、意的发展过程。因而道德行为产生的一般规律是从道德认知开始,进而内生道德情感,坚定道德意志,再到践履道德行为。道德行为的基本过程是这三个环节的连续过程。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道德就失去了平衡。从这一视角考察学者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的不同特性,可以看出道德认知具有鲜明的理性主义色彩,它十分注重道德知识、理智和思维作用,强调人的德性成长的认知发展基础。因而在德育过程中应重视道德理论引导和道德认知提高这一环节。作为迈过多次学校门槛的知识分子和学者,其道德知识并不匮乏。那么问题出在何处?问题出在道德情感,这是的答案。道德实践过程渗透着学者在情感上的认同,然后才会有坚定的道德意志去实践道德行为。道德情感是贯通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之间的桥梁,是使人深刻领悟和体验道德的内在价值,从而服从和信仰道德。并由此产生强大的道德驱动力的精神前提。但学术的功利性作为心理现象,抽掉的正是道德情感这块板。功利主义的学术观由来已久,至少可以追溯到17世纪初的弗兰西斯·培根。培根认为,人对自然的统治乃是道德的至上命令。他反复强调,人必须控制自然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因而十分强调知识的实际应用。培根强调“知识就是力量”。由此可见,功利主义的知识观注重的是学术的工具价值、技术价值,并从学术的效用和数量这个角度来评价学术。这种观点从根本上说是把学术看作一种实现目标的手段,而不是获得知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也常把“知识就是财富”、“知识改变命运”挂在嘴边,写成口号来激励人们。很显然,这种把知识作为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显然是狭隘的。狭隘的功利主义知识观不仅容易促使人们为谋求眼前的利益而不恰当地进行学术活动,而且还很容易使学术创造过程出现异化而不择手段,陡增道德危机的风险。
3.学术研究中的伦理缺位,将消解学术创新能力
对“创新”(innovafion)一词的含义,熊彼特在其代表作《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是这样解释的: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学术作为一种科研实践活动,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就是说人类从事实践活动都是基于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而改造客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体现实践主体的真、善、美的思想。人们为了按自身变化的客体发生有益于人的变化,在遵循客体自身的尺度的同时,“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这就是说,成功的、具有创造性的、合理的科学创造活动,都必须是既遵循客体尺度。又遵循主体尺度的。是既合规律又合目的的。即:把学术活动和伦理道德结合起来考虑。爱因斯坦在1949年回答别人询问他学科学的动机时写到:“我学科学的动机是迫切的希望了解自然界的秘密,并没有别的想法,我热爱正义,我为了改善人类环境而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这和我的科学爱好毫不相干。”同时,他又强调指出,不管我们的决定是怎么作出的,只要它是出自深挚的、不可动辄的信念,它就会对我们思想上和道义上的判断乃至人格的尊严产生很大的影响。我们从这些论述中可以感受到,道德品质的缺失将直接威胁到科学创造活动。要么危及到创造活动的结果,要么危及到科学创造活动的走向。试想,在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主导下科学创新能力能走多远?因学术造假而声名狼藉并遭起诉的韩国科学家黄禹锡的“民族英雄”神话一夜破灭就是好的例证。
4.学术活动中的泛行政化趋势,导致学术评价机制的失灵
学术的独特规律决定了学术发展过程有自身的逻辑,行政对学术发展可能提供便利条件。也可能起到压抑作用。但行政规律并不总是与学术规律吻合的。行政可以影响人们如何开展学术活动,形成信念,但不能保障这种学术和信念的真理性。行政和学术的关系类似于出题和破题。当然行政只是众多出题者之一。倘若行政面给学术面的影响超出了出题的范围而深入到了解题和破题的过程,行政作用于学术的正当性就将丧失。这时,行政对学术的发展不会产生正面效应。而且在不正当的制度环境下。正当的学术研究也无法生存。北京大学教授郑也夫用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指出了它的荒唐:“衡量一个农民的成绩必然是看他秋天的收获,而不是春天的播种,更不是春天时的一个美妙的种植设想……效益的大化就是小的投入和大的产出。如果成果等量。只能意味着未获赞助者的成绩更大。怎么能将获得项目资助视为资格、荣誉和成绩呢?”评价和审批过程中的行政意志以及高度垄断的学术评价体系终必将导致库存理性失效,以文化为载体的这些理性信念不再是社会行动的依据,从而使社会无所适从,因此,当行政面把持学术评价,把持学术资源分配的时候,出现返行政化时,老老实实做学问的人就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反而是那些大肆造假的伪学者会混得风生水起。这样,关键的问题就出现了。当行政权力对学术界的活动施加规定的诉求时。不仅容易给遵循自身运行逻辑的学术活动引入腐败因子。而且还会给行政权力干预学术活动打开方便之门,想不引发学术腐败都不可能,结果导致学术评价机制的失灵。
三、关于风险消解的几点思考
为了消解风险,或者把风险降到低,于是,问题发生了转换:是否能够建立共同遵守的规范、取向和准则使学术朝价值获益方向发展?很显然从学术活动的动态角度来讲,一成不变的规范很难应付随即显现的危机。我们也不可能通过某种的原则、规范逾越危机和风险这个阶段。笔者的思考是:
1.学术研究要着眼于人类未来和命运
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学术研究出现了由理性主义向现实主义的转向。知识分子回到了细枝末节的研讨。很多的学者也认为只有这样的功夫做出来的学问才是学问。对重大问题的关怀常常被当作“游谈无垠”的空疏议论。学术研究基本的人文精神被忽略了。尤其在社会发生重大事件时,特别是重要转折时期。人们更需要对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民生问题的探索关怀。因为它关乎人类的未来和命运。但从现实考察来看。国内学术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学术研究的滞后性与经济快速发展所产生的诸多矛盾形成了两张皮现象。学术研究的滞后性是不利于提高我们综合国力的。一个正在成长的大国不能只是经济上的,学术上的大国在舞台上才不至于成为话语的短板。只有深刻睿智的学术界。才可以引领时代的变化,才能有学术创新。“但是今天中国学术界的主流,却仍然被笼罩在西方学术话语中。”笔者认为更应倡导学术的人文关怀,只有学术的人文精神内化为学者和管理者的内在的价值理念,成为学术主体的道德人格力量,使人文关怀融入学术研究之中,学术不端才能从内因中革除,学术研究之路才会越走越远。这种超越自身利益而着眼于人类未来和命运的研究才会激发心灵深处的学术感情和动力。这一点,爱因斯坦说的更为真切。在爱因斯坦看来,科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社会要素及意识形式密切联系在一起,又相互作用的。在科学的追求中应该充满宗教信仰一样的道德情感和信念,才能在科学活动中摆脱世俗束缚而有所作为。爱因斯坦在《论科学》一文中表述:“相信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立在宗教感情上的。”爱因斯坦所谓的“宗教感情”实际上就是对“实在的理性本质”和客观的“普遍因果关系”充满着巨大的热情和深挚的感情。爱因斯坦说:“我的宗教感情就是对我们的软弱的理性所能达到的不大一部分实在中占优势的那种秩序怀着尊敬的赞赏心情。”这是一种对科学孜孜以求的内在的道德信念。在他看来科学工作都离不开这种内在的道德信念。科学发现和探索都是从这种信念出发的。一个人只要能够从自私欲望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这种情感就成了其生活和工作的指导原则。学术离开了这种信念与情感无疑是无源之水面临枯竭,会很难有那种不屈不挠的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而且只有这种精神才能达到高的成就。人类应该确立这种信念,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原价值,超越人与自然的纯物质功利关系,着眼于人类未来和命运的研究。
2.学术研究要体现道德意志
近代以来。几乎所有的思想家、政治家或社会大众。都自觉不自觉地把解决现实问题诉诸制度设计安排的合理性,而且,在现实中,一旦出现社会失范就把根源归咎于制度安排的缺陷。简单地把争取社会规范现实途径和任务寄希望于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观念是正确的。但是不难发现这里面的问题:为什么在同样的制度安排的环境中,有的学者存在学术不端。而有的学者孜孜不倦于学术?现实为什么会存在极大的差异?而且随着制度安排的更加细化更加广泛的前提下,为什么学术腐败事件有增不减?我们不得不说制度不是尚方宝剑。这种离开人的道德意志抽象孤立地谈制度安排,无异于离开学者去谈学术。因此,形式的上的制度安排必须与人的道德自觉放在一起去考量。即学术制度的安排需要学者的认同和道德意志的配合。否则学术矛盾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学术活动一定要体现道德意志也是学术自身规律使然。科学的目的是求真,而真恰恰正是道德判断的前提。道德判断如果不是以关于道德事实和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那么很难说他对人们有多大价值效应。从科学思维逻辑方法与道德判断(或命题)的关系上来看也是如此。爱因斯坦说:“关于事实和关系的科学陈述,固然不能产生伦理准则,但是逻辑思维却能够使伦理准则合乎理性,并且连贯一致,那么。只要初的前提叙述得足够严谨,别的伦理命题都能由他们推导出来。这样的伦理前提在伦理学中的作用,好象公理在数学中的作用一样。”由此可见,道德判断是一个科学的逻辑思维过程,它的产生以及效用的发挥都不能不受制于科学思维及其方法论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确保学术的合理发展和进步,更要对价值合理性作不懈的反思和追求,从伦理上进行矫治,即通过强化学术研究者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引导和教化其发扬本心、扩充善性,以规范和调整其在从事学术研究时的内心秩序。
3,学术研究要有为真理而真理的科学精神
爱因斯坦说过这样的话:“惟有抱着为真理而真理的目的行为,才能使得精神得到解放,变得崇高。”爱因斯坦提出这样的问题,追求真理——或者比较谨慎地说,我们通过构造性的逻辑思维去理解可认识的宇宙的那种努力——是不是应该成为我们工作的独立目标?或者说追求真理是不是应该服从一些“实用性上的”考虑?爱因斯坦的结论是:“为求得更广泛的见识和理解而斗争。是这样独立目标之一。要是没有这些目标。一个有理想的人对待生活就不会有积极自觉的态度。”爱因斯坦的观点对今天的学术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在浮躁的学术活动中,更应倡导把追求真理和追求善、追求人的道德联系起来。因为真理中包含着人类心智中的善,因此,作为科学工作者在献身于真理的追求时也履行了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而真理的非个人性和超文化性又使这种追求成为可能。也只有这样。才会在真理的追求中不受干扰,享受人生,陶冶情操。

作者:李晓慧
来源:学术论坛 2011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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