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研究生成才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制约

2018-10-12 作者:小编

摘要:创新是研究生真正成才的根本标志,而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的研究生,其成长成才已遭遇到学术不端的严峻挑战。学术不端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导致的创新精神丧失的大环境一旦形成,创新就成为一句空话。研究生也就丧失了“德才兼备”中的“才”,这不仅会阻碍学术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的进步,更会导致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的真正人才严重匮乏,终不利于我国综合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提升和“中国梦”的实现。PaperisOk论文查重网提供中国知网查重官方入口服务,所有论文查重系统均来之官网检测,查重报告均支持验证真伪!不论您学习哪个专业,写作什么类型的论文,只要您有文本相似度检测的需求,中国知网查重检测系统总有一个版本适合您。

关键词:研究生成才;学术不端;制约;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4)12-0008-02

一、创新是研究生真正成才的根本标志

在21世纪,各国的人才竞争终要体现和落实在人才所具有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强弱与高低上。而研究生,不能仅仅只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还必须是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和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1]。做不到后者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才。若使培养的研究生真正成才,必须跟进得当的成才教育和成才导向。成才规律的遵循教育、专业品位的提升教育、竞争智慧的充实教育,是较为得当的成才教育。而有高尚的德行操守、有过人的才干和能力、有远见卓识、有开拓进取精神、有较高的情商等,则是得当的成才导向。把成才教育和成才导向展开来解读,集中表现为两个字:创新。无疑,创新是研究生真正成才的根本标志。在知识经济到来和人类已步入学习型社会的今天,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并不难,难的是在此基础上能够做到创新,进而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有创新无高学历的人可以是人才,而有高学历无创新的人未必是人才。研究生在自己的学科专业领域不能有所创新,这不仅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悲哀和切肤之痛,也是“钱学森之问”和“李约瑟之谜”的实质和问题所在。试想,研究生如果大都缺乏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等,那么在我国未来的发展中,实现中国梦所需要的精英人才在哪里?在当今的残酷竞争中,我国需要的人才优势和力量的主体又在哪里?

二、学术不端大行其道使研究生难以成才

1.学术不端泯灭了科学道德,使“德才兼备”中的“德”缺失

学术不端不仅违背了科学道德、阻碍了学术进步,而且也使作为人才储备的研究生难以成才。其一,它造成了“德”与“才”的分离。尽管“有德无才”一般来说是做不成事,但可怕的却是“有才无德”,因为“有才无德”很可能会去专做坏事,而且又由于“有才”,他们为了一己私利,就可以凭借高智商专做坏事,不惜触犯法律去犯罪,甚至反人类的种种逆行的成功率更高,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日本法西斯实施的“731活体实验”、德国法西斯在集中营利用科技手段对犹太人的大规模杀戮等,就是这方面的极端例子。虽说极端例子未必具有普遍意义,但它作为惨痛的历史教训,是能够为人们在人才培养上避免“德才分裂”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正所谓“欲修学必先立德”,对研究生的培养必须是“德才兼备”。其二,“德”尽失的结果既泯灭做学问、探究科学的良知,也会泯灭做人的良知,使其道德沦丧。不论学科专业多么有别,研究生总地说来是国民教育中的高端群体,他们只有按照科学道德的基本要求去做才能实现其价值,否则学术不端必定大行其道,其结果必然是以混得一纸文凭为目的,以至于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就成了他们学习过程中的惯常做法,做学问、探究科学的良知就会泯灭。这一良知一旦被泯灭,做人的整体德性品行就有了缺陷,在自然惯性的作用下,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必然就会发展成为思维定式,今天可以抄袭别人的论文,把别人在学习过程中付出辛勤汗水的劳动成果窃为己有,明天就会觊觎别人的财富,也想适机据为己有,总之为了一己之私,不惜道德沦丧。

2.学术不端扼杀了创新精神,使“德才兼备”中的“才”丧失

创新对于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而言是永恒的不竭动力,因此对研究生来说,必须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然而,学术不端却极大地亵渎和扼杀了他们本该具有的创新精神,使他们丧失了追求真理、探索未知、开拓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以至于相当一部分研究生不是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刻苦学习和深入研究学问上,而是去靠东拼西凑、抄袭剽窃完成论文,这样完成的论文只不过是炮制了一些学术垃圾而已。倘若学术不端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导致创新精神丧失的大环境一旦形成,就会使研究生在其成长过程中即使是好学生,也会仅仅基于对学术道德的坚守而满足现有的生活生存和学习方式,因为它可以不必付出太多的劳动和艰辛。因而在对新知的追求和探索新的规律或新的方法时就会使他们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人云亦云、唯书唯上、不敢打破原有的框框和挑战,创新就成了一句空话。培养起来的研究生如是这样的状况,显然是丧失了“德才兼备”中的“才”,这不仅会阻碍学术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的进步,更为严重的是会导致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的真正人才严重匮乏,终不利于我国综合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提升和“中国梦”的实现。

三、治理研究生学术不端的基本对策

1.建立健全研究生学术诚信档案

在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建立健全学术诚信档案非常必要和重要。它是研究生个人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对研究生整个读研期间的学术行为的历史记录,其记录内容主要有:其一,是否有考试作弊行为,学校都要形成综述意见存入档案,若有,要附上处理意见;其二,研究生发表的论文等学习研究成果,都要经过学校建立的检测机制的检测,并把检测结果一并存档;其三,是否有代导师完成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签署导师名字的行为,导师要对此写出签署本人名字的综合意见存档;其四,把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经知网初次检测的结果存档。

当然,培养研究生的所有单位要在每一届研究生的入学教育上,针对建立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档案的相关内容和不诚信的危害和严重性等,要讲足、讲深、讲透,让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一开始就能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2.切实施行导师问责制

研究生发生了学术不端的行为和导师的负面影响不无关系。诸如,因教学科研任务繁重和社会活动繁忙,一些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只是敷衍应付,根本谈不上对研究生给予做人的教诲;加上对导师的考核、评估等因素的压力,有些导师就把自己承担的科研任务如做课题等,交由自己带的学生去完成[2];有些导师自身就存在着学术不端的问题,这样的报道不是个别事例,就连个别院士的一些学术不端的劣行也见诸于报端。这无疑对学生们产生了恶劣的负面影响。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无疑有其自身因素和社会因素,然而来自导师方面的负面影响是不能忽视的。研究生发生了学术不端的行为,导师要负连带责任。为了约束导师自身,也为了研究生的培养,因此切实施行导师问责制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要签署学术诚信责任状,做不到就要追究责任。一是追究导师对研究生的科学道德教育疏于教育的责任;二是追究导师放任、放纵和不作为的责任;三是追究导师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的责任。
导师问责的惩处形式主要有:,通报批评,取消相应的导师津贴等;第二,不能申报和取消相关奖项与课题研究立项;第三,职称晋升一票否决;第四,撤销导师资格等。

3.采用硬教育手段加大惩处力度

对研究生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固然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但这是一种软教育,这种软教育要和硬教育结合起来。所谓硬教育就是指制度和法律的约束教育。在研究生中频频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是个别现象的当下,单靠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这种软教育是很难奏效的,必须要有硬教育手段,即用制度和法律来加大惩处力度。用制度和法律来惩处学术不端行为时,也不能滥用和过度使用。首先,要区分故意学术不端和非故意学术不端两种情况。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学术不端行为,却故意而为之是谓故意学术不端;对于有关规定不了解,由于认知不到位造成了事实上的学术不端是谓非故意学术不端[2]。对前者的惩处相对重些,对后者的惩处相对轻些。其次,出台并不断完善有关的制度,譬如《研究生学习制度》《研究生考试制度》《研究生论文撰写制度》等。在《研究生学习制度》中,对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捏造和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考试制度》中对研究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和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论文撰写制度》中对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生的抄袭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等,都做出相应的惩处规定,其惩处视情节和影响严重与恶劣程度适用通报批评、留级察看、不授予学位、开除学籍等。后,对学术不端行为特别严重和恶劣者,在运用相关制度惩处的同时,也需要依据《知识产权保护法》来施以法律惩处。道德说教对于那些已经丧失道德意识的人来说,无疑是迂腐的行为。遏制学术不端及其腐败有效的办法是让当事人受到法律的惩处。当然,对研究生施以这样的惩处一定要慎重,因为他们未来的路毕竟还很长。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及其实施细则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人民日报,2010-06-06.
[2]卢黎歌.试论从源头杜绝研究生中的学术不端问题[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8).

作者:刘淑梅

来源: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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