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现象的剖析与应对

2018-10-03 作者:小编

[摘要]基于“场域—惯习”的视角对学术不端现象进行分析可知,“场域”是学术不端现象产生的生态环境,而“惯习”则使学术不端现象趋于“自我合法化”。剖析学术不端现象时,既要关注学术场域的客观结构,又要重视该场域的主观惯习。应以学术不端现象背后的学术生态客观性与学者主观性之间的互动关系为切入点,应从规则校正和学者自律两个方面来防治当前的学术不端现象。

[关键词]学术不端;场域—惯习;规则校正;学者自律

[中图分类号] G64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5-5843(2017)03-0021-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703005学术不端现象由来已久,但关于学术不端的定义范围内尚无统一的标准,常见的是用举列的方法来界定学术不端行为。2016年4月5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中明确了六类学术不端情形: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不当署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等。防治学术不端已成为当前教育界学风建设的重要课题。基于法国有名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视角对学术不端现象进行剖析,把握学术不端现象背后的学术生态客观性与学者主观性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助于明晰学术不端现象的本质,从而找到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途径。

一、场域—学术不端现象产生的生态环境

场域是法国有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实践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布迪厄将场域定义为“存在于各种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组成的的一个网络系统” [1],由此可知:一方面,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每个场域都相当于一个“社会小”,有其自身运作的规律,如经济场域、学术场域、行政场域、名利场域等。另一方面,场域是由资本和惯习组成的权力空间,人们占有资本量的多寡决定了其在这个空间中的分量和位置,而人们在特定场域中所处的位置则促成其形成相应的惯习。同时场域又是一个不断重构的多维空间,行动主体为了占有更多的资本和权力而相互争斗,导致主体间所处位置发生变化,即场域重构 [2]。换言之,场域实际是一种依赖于权力和资本争夺的关系性空间 [3]。

(一)学术场域与其他场域相互交汇

学术场域、行政场域和名利场域作为社会大场域下相互联系的子场域,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学术不端现象正是学术场域和其他场域相互交汇的产物。学术不端现象产生的源头之一是我国当前的学术管理体制 [4]。学术管理过于行政化,是学术不端现象的“催生婆”,也是学术不端现象的“保护伞”。场域内个人所拥有的资本与一定的位置相结合,就体现为一种权力。手中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利用其在行政场域中已经掌握的资本和所处的有利位置来干预学术场域中资本的分配,企图控制学术资源、掠夺学术荣誉,具体表现为有意剽窃或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论文或课题中的不当署名、学术成果的评价偏离公正等现象。行政场域内的权力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多学术场域内的资本,而学术场域内资本的增加又可以帮助其攫取行政场域内更高的权力和位置,如此恶性循环导致学术场域内资本配置的扭曲和低效。

在当今的知识价值社会中,权力的获得和位置的提升是伴随着学术资本的不断积累而实现的,学术资本和名誉、地位以及经济利益密切相关 [5]。因此,学术场域和名利场域也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学术场域内已经获得一定名誉和地位的个人,即名利场域内已经占有一定位置的学者,想要维护和加强其权力,必须依靠学术资本这个有力工具。此外,随着知识化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成果与经济效益紧密连接,科研成果越突出,奖励与资助也就越丰厚。正是学术场域与名利场域的这种交汇给一些缺乏自律的学者提供了可趁之机:一些学者抄袭、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企图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在短的时间内快速占有更多的学术资本,进而巩固或提升其在名利场域中的位置。以上种种学术不端行为不仅会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导致了学术场域和名利场域交汇地带的畸形发展。

(二)学术场域内资本的竞争

布厄迪的场域理论认为,“场域为各种资本提供了相互竞争、比较和转换的场所,场域的实质就是场域中的个人或集体依赖其资本进行竞争的一个关系性空间”[6]。学术场域是一个充满斗争的社会空间,学术成果追求的独创性是加剧学术场域内竞争激烈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重视学术成果的独创性并不能否认它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目前我国学术评价上存在着严重的急功近利现象,部分考核和检查任务设置不尽合理。为了获取更多的学术成果,或达到某些不可能达到的目标,一些学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抄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占领学术场域内资本竞争的制高点,进而达到占领理想位置的目的。这些学术不端行为导致了大众的严重不信任,并导致学术场域内愈发严重的资本变质。

场域内资本的配置以及个人所拥有的资本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个人在场域中的“位置感”。学术场域中学者“位置感”的不平衡引发了场域内的资本竞争,以期打破原有状态进行场域重构。同时,学术场域中个人所处的特定位置则促其形成相应的惯习。部分学者的学术能力有限,占有资本较少,所处位置较低,为了更快、更轻松地获得更具优势的资本和位置,便形成了学术不端的惯习。一些学者为了评职称、申报课题,或者为了获得更满意的科研成果和更高的学术声望而心存侥幸,采取抄袭、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更有甚者公开寻找“枪手”代替自己写论文,用如此卑劣的手段获取场域内变质的资本,从而提升自己在学术场域内的分量和位置。还有一些学者已经把学术不端行为当做维护学术场域内既得资本和位置的有力手段,屡屡使用。这不仅有违学术原则,扼杀创新精神,而且破坏了教育和学术的严肃性,给学术界乃至整个社會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二、惯习——学术不端现象的“自我合法化”

在强调辩证思维的布迪厄看来,虽然场域是一种客观的关系系统,但每个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情倾向系统——惯习。布迪厄的惯习概念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指个体在一定场域中的一种组织化行动的结果,是个体受客观社会条件限制和自身早期经验的影响而养成的一种独特、持久的行为及思维方式。该方式存在于人体之中并支配个人的实践,包括爱好、习性、某种习惯性状态等,同时它也处在一定的社会当中,具有集体性。惯习与个体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相互影响:个体的社会位置感由惯习所决定,又不断反作用于惯习 [7]。它既具有历史性、持久性和稳定性,也具有开放性、主观性和能动性 [8]。

(一)学术不端惯习的历程化倾向

生活在社会大场域中的个人,必然要和各种各样的子场域发生联系。个人的成长历程中,这些在场域中获得的经验通常会慢慢内化到自身当中,形成惯习,对以后的实践活动产生很大的影響。惯习是一种建构性的结构,它使人们的行为在一定的系统下进行,确保了场域中行动的连续性和高效性。但它同时也是历史的产物,深深扎根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身上,并倾向于保持稳定,在人的生命中显示出历程化的倾向。

诚实守信作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一直被社会所大力推崇和倡导。然而,随着社会经验的不断积累,人们发现诚信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并不能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传统的价值观受到了功利主义的冲击,被严重异化和扭曲。长久以来,学术场域内个人行为的约束主要依靠社会或集体制定的奖惩制度,而不是因为个体内心深处道德意识的觉醒。一旦学术不端行为被披露,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轻则撤销成果、警告教育,重则承担责任、名誉扫地。人们为了规避惩罚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自己的学术行为,然而个体有了学术不端行为就一定会受到惩罚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学术不端的现象不在少数,但被揭露出来的却寥寥无几。在学术不端行为没有被发现之前,对个人不仅没有消极的影响,还会带来不小的收益,如帮助自己在职称评定或者课题申请中更轻松地获取资本。这使部分学者产生了侥幸心理:只要足够谨慎,保证学术不端行为不被发现,学术不端惯习就可以一直持续下去,成为学术场域竞争的“致胜法宝”。

(二)学术不端惯习的潜规则化倾向

惯习是稳定持久的,但不是永恒不变的。惯习的开放性特点决定了它会随着个体社会经验的不断增长而不断发生变化,始终处于被场域形塑的动态过程之中。在学术场域资本的竞争中,个人的学术惯习被不断冲洗,通过隐性体制的释放使负面惯习得到大程度的发挥。惯习本来就是个体性和集体性的统一,当个人的某种负面惯习满足所在场域内人的利益诉求时,就会出现实践活动上的一致性,这时惯习的集体性和社会性也就越来越凸显,趋于“潜规则化”。

在学术场域,某些学术不端行为已经不足为奇,近乎成为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学术不端惯习在学术场域的实践中养成,在资本和位置的竞争当中持续地发挥作用,不断地被学术场域的结构所形塑,同时又不断地反作用于学术场域。在部分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中,为了评职称、申报国家课题和奖项、完成科研任务,学术不端已经逐渐演变成了一种集体行为,成为集体性的惯习。一个人学术造假可能会害怕、忐忑,但当集体造假时,所出现的道德推脱和旁观者沉默会使造假者把这种行为自我合法化,并没有丝毫的紧张感和内疚感。处在这样的学术环境当中,一些本来想要认认真真做学问的学者为了在场域竞争中保住自己的位置,也“被迫”在学术成果上做手脚。学术不端惯习作为获取学术荣誉的一条“捷径”,已经被“潜规则化”,成为学术场域内被大家所普遍认同和接受的行为准则。学术不端惯习的“自我合法化”倾向所颠覆的不仅仅是正常的学术价值观,更是正常的社会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

三、“场域—惯习”视角下的学术不端现象解决途径学术场域是由各种客观关系交织而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与其他社会空间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和作用,形成了学术不端现象产生的生态环境。“惯习”作为场域的性情倾向和逻辑规则不断被内化到其中,并支配其在场域内的实践活动,使学术不端现象趋于“自我合法化”。因此,在剖析学术不端现象时,我们既要关注学术场域的客观结构及与其他场域的关系,又要重视学术场域的主观惯习,以及该惯习与场域的关系。规则校正和学者自律是基于“场域—惯习”视角来防治当前学术不端现象的两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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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域—惯习”视角下的规则校正

学术场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有其自身的逻辑和规则,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和学术场域内的人们接受了错误的场域规则有很大关系。要想防治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对学术场域内的规则进行校正,并提倡学术场域内资本和位置的良性竞争。同时,学术场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社会场域、行政场域、家庭场域等密切关联并相互作用,因此在整个社会大场域中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积极健康的场域文化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建立健全学术场域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制定和完善学术道德规范,是打破学术场域内旧有的错误规则,建立新的合理规则的强有力手段。首先,要重新审视现有的学术管理体制及评价制度。高校学术和行政权力的分离逐渐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与此同时,高校在制定科研任务和年度考核计划时也必须结合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研究实际,切忌设置难度过高的目标。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学术监督体制。《办法》是教育部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方式,这一里程碑式的举措对防治学术不端意义重大。后,作为学术成果终展示平台的学术刊物也要健全评审制度,严把论文的质量关,一旦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和作者,必须拉入“黑名单”,从源头上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在整个社会大场域内建立起诚实守信、积极健康的规则和结构,有助于营造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良好学术氛围。学术场域和社会大场域存在着复杂的关联,学术场域的惯习也深受社会大场域惯习的影响。原湖南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俞汝勤教授曾说过:“要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大力加强学风道德建设,恪守学术诚信这条底线,对学术不端实行‘零容忍’。”[9]在反对学术不端的斗争中,要想破解学术场域内的错误规则,必须做到“两手抓”:一手抓诚实守信的社会大环境建设,一手抓积极健康的学术环境建设。可以通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学术诚信典型、营造鼓励创新的学术环境和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等措施,提倡和促进学术场域内资本的良性竞争。

(二)“场域—惯习”视角下的学者自律

学术场域内的惯习不断被学术场域的结构所形塑,同时学术惯习又处在结构生成的过程之中。学术场域内的规则校正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学术场域的结构,场域内的学术惯习也必然会随着场域结构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而惯习的改变又会反作用于学术场域。学术惯习作为一种主观的性情系统和心智结构,具有能动性,是学术场域内个人行为的潜在动力,因此学术惯习的调整对于破解学术不端现象意义重大。一方面,学术惯习是个人将生存的客观条件和社会经历在无意识中内化并纳入到自身的性情倾向系统,不良学术惯习的形成很大一部分也是由于学校的客观条件和个人的经历所导致的。因此。良好学术惯习的培养需要从学校环境及周围的场域入手。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学者不仅具有学術良心,还必须长期接受良好的学术教育,这是衡量他能否成为学者的重要标准 [10]。高校及其教师是进行学术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在预防和治理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中责任重大。作为教师,自身要严格秉持学术操守,为学生树立起良好的学术榜样。在此基础上,再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训练才是行之有效的。此外,学术惯习必然会受到其他场域及惯习的影响,故家庭场域对个人学术惯习的作用也是不容小觑的。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家庭教育中要给予重视并不断强化。言传胜于身教,父母要身体力行,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孩子好的老师。另一方面,学术惯习具有开放性,会随着个人经验的积累而不断变化,经验的影响必须被内化到自身的结构系统中,才会对实践产生作用。一切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只有转换为道德主体的自律性,对道德主体来说才是有意义的 [11]。也就是说,外在的影响必须通过内在的变化而发挥功效,正确惯习的培养需要把规则和教育这些外在影响转化为学者自身意识的变化。学者自身意识的真正变化,意味着学者要从本质上认识到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而不仅仅是因为害怕学术不端行为败露后带来的恶果。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根本性原因是学术诚信观的错位和科学伦理观的缺失[12]。学者要通过不断接受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训练,把培养科学诚信的学术观内化到自身的惯习结构之中,并加以践行;要在学术活动中踏踏实实、科学严谨地开展工作,自觉监督自身和同行的学术行为,远离并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此外,经常审视和反思自己的学术惯习,也是加强学术道德修养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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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韩小彬,梁振东.计划行为理论视角下的学术不端行为探析[J].教育评论,2014(10):50-52.

Abstrac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fieldrituals”, carries out a tentative analysis on the phenomenon of academic misconduct. Meanwhile, it points out that the phenomenon of “field” is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where the misconduct arises, yet “rituals” lead to the legalization of “self” phenomenon of academic misconduct. When analyzing the phenomenon of academic misconduct, we should not only focus on the objective structure of misconduct field, but pay attention to this domain's subjective habits. Moreover, to academic misconduct phenomena behind the ecological objectivity and subjectivity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scholars, cracking the contemporary phenomenon of academic misconduct should be conducted by means of rules correction and the scholars self-discipline.

Key words: academic misconduct; “fieldhabitus”; rule correction; academic selfdiscipline

作者:陈怡帆 杜志强

来源:现代教育科学 2017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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