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抄袭鉴定”引发争论:谁有资格鉴定学术不端?

2018-09-28 作者:小编

科技日报记者 李艳

这几天,一场抄袭纠纷让复旦大学物理系教授施郁、科普作家张轩中和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生黄宇傲天的名字在学术圈被反复谈及。“2016年2月12日,LIGO合作组宣布,他们于2015年9月14日探测到了引力波……2015年12月26日和2017年1月4日,LIGO又先后两次探测到黑洞并合产生的引力波。”黄、张二人2018年1月发表在《大学物理》的文章中,这段200字左右的内容被指涉嫌抄袭施郁早前发表的科普文章。

一份“抄袭鉴定”引发争论:谁有资格鉴定学术不端?

5月31日,北师大物理系公布官方结论,认定文章存在抄袭。然而,这份“抄袭鉴定”并没能成为事件的终结,反而又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讨论。

“抄袭鉴定”引发争论

科普圈、物理圈、天文圈甚至科学伦理圈对此各有看法,各个微信群里讨论热烈,“站队”情况时有发生。

“这是很明显的抄袭,也已经被定性为抄袭。” 施郁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施郁的申诉之路持续了三个月,其中过程颇为曲折。为了维权,他曾向《大学物理》杂志社反映抄袭事件,但未果。直到4月1日,他在朋友圈对这一事件的披露被北师大的一位老师看到,才推动了事件的解决。

终参与鉴定的两位第三方专家之一,中科大物理系教授吴明卫在微博表示,北师大为此事进行两轮调查表现出专业的态度,并期望这种态度不仅“杀鸡”,也能“屠龙”。

而张轩中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我们用到的内容是对公共事件的描述。此前《大学物理》和北师大物理系多名专家认为我没有抄袭,但终物理系外请了2名专家给出抄袭的结论,我觉得也许可以继续讨论。”他对科技日报记者说。

因为事情涉及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IGO),陈雁北是早的关注者之一。陈雁北是加州理工学院物理学教授、LIGO团队成员。他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张轩中被指责抄袭的段落,只是按照逻辑顺序,简要概括了LIGO的结论,并引用了LIGO的原始文献。这样的段落都能被指责抄袭,我认为是十分荒唐的。”

抄没抄,谁说了算?

“在我看来这次的抄袭事件并不大,但事后各方的争议更值得关注——当一个学术不端事件存在争议的时候,到底谁有资格认定,以及用什么程序来认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科学家向科技日报记者表示。

那么抄没抄,到底谁说了算?认定学术不端,该以何种程序进行?

“有权利启动调查的,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的科研诚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如果需要由第三方同行专家进行认定,好由科研诚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同行专家进行评议。行政机构在这个过程中只有敦促权,没有调查权。”中国社科院哲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段伟文表示,发表文章的期刊等载体也有义务组织调查以澄清事实,这可以由期刊等载体的学术委员会执行,也可以由他们委托第三方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在调查过程中,应考虑可能涉及的利益冲突。”

香港大学教授金冬雁早年曾撰写一篇对剽窃和抄袭如何认定的文章,该文在业内广为流传。他提出,对于抄袭、剽窃与学术不端的认定,应由按一定程序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内多位具有专业知识的同行专家共同作出后裁决。

这被认为是全处理同类问题和争议的通行办法和规则。

科研诚信制度化仍在路上

“当然规定的程序是一回事,实际情况可能又有出入。”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阳说,“比如行政管理人员该不该参与学术鉴定?学术委员会该有多少外请专家?外请专家请谁不请谁?都是目前真实存在的问题。”

王阳从事科研诚信研究多年,他认为,在我国的科研诚信管理和制度化方面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正因为这些“不完善”,一些当事人选择到网络上争取舆论支持。这并非好的解决办法,但有时也是无奈之举。

在金冬雁看来,发生争议时,无论是由学术圈内个别有势力人士只手遮天,还是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舆论审判,都是科技水平及科技管理水平低下的表现。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几个星期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整体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要求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其中提出,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是科研诚信工作的主体,要求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通过单位章程或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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