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论文检测样例–恶意刷单的类型

2017-10-19 作者:小编

知网论文检测样例--恶意刷单的类型。虽然“恶意刷单”一词已被新闻媒体大量使用,但并无明确定义。分解视之,“恶意”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为“不良的居心、坏的用意”,《牛津法律词典》将“恶意”解释为:“行为主体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动机”。

“刷单”是互联网环境下的笼统称呼,通常表现为交易者在交易平台通过频繁交易达到盈利或其他目的。因此,可将“恶意刷单”定义为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频繁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达到其他不良目的的行为。电商平台上的刷单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不良目的:

,通过刷销量刷信用欺骗消费者。据《华尔街日报》网络版报道,美国四所大学联合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约有1.1万家淘宝卖家雇人刷单造假。而在被确认进行虚假交易的4109个淘宝卖家中,只有2.2%被发现和处罚。调查人员对超过4000家卖家的淘宝账号进行了确认,并监控了他们的店铺评级是如何提升的。结果显示,实施虚假交易的淘宝卖家的店铺排名升级速度一般至少是其他卖家的10倍。这种刷单行为在一天内提升卖家评级的幅度,是卖家按规则花费至少一年时间才能完成的[1]。商家刷销量刷信用这一行为与现实中实体店铺请“托儿”类似,是为卖家吸引更多客户,从而获得更多市场利润。商家作假数据,引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是电商平台上十分常见的营销手段,当作假行为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便会有踏入法律禁区的危险。

第二,通过反向刷单实施同行业不正当竞争。帮竞争对手刷单,亦可称之为反向刷单。2016年3月,美国打车应用服务商Uber将印度同行业竞争对手Ola告上法庭,指控后者恶意刷单干扰公司业务。Ola在半年时间里创造了超过9.3万个虚假账户,并制造了超过40万个虚假订单,这些假账户在司机到达指定地点前便会取消订单,这使司机产生困扰和挫败感,有近2万名司机因此退出Uber平台。同时,Uber要为每笔取消的订单向司机支付补偿费,也给其造成了不小的损失[2]。在此之前,我国已经出现了淘宝网卖家因反向刷单被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起诉的案例。

第三,欺骗平台刷单套现。互联网时代离线电子商务迅速发展,O2O(OnlinetoOffline)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大量的O2O行业采取补贴用户“烧钱”的经营模式,以此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这给刷单套现行为提供了方便,行为人可以通过注册账户等方式轻易地获得交易补贴。在“滴滴刷单套现首案”中,行为人常某在滴滴打车平台领取打车优惠券,并虚构打车交易事实,在短短几个月内套现万余元,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3]。除了滴滴打车外,饿了么、百度糯米等O2O行业都普遍存在刷单现象,并出现了多起因刷单涉嫌诈骗被批捕或起诉的案件。“十个淘宝九个刷”,恶意刷单屡禁不止,其中淘宝网上的恶意刷单常见也普遍,本文研究的正是淘宝网上的恶意刷单行为,主要有前述“通过刷销量刷信用欺骗消费者”、“通过反向刷单实施同行不正当竞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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