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样例–少数作者存在主观恶意的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2017-10-06 作者:小编

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样例--少数作者存在主观恶意的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主要是指学术从业人员有意识地进行的学术违法违规行为。[7]通过对比对结果的分析,不难发现总有极少数的作者存在有意识的学术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些作者将他人在网站、博客、论坛上发表的文章稍作改动后投稿。这种情况检测系统往往检测不到。

这是严重的学术剽窃行为,虽不常见,但实际工作中已经连续几年都曾遇到。这种行为比较隐蔽,能躲过检测系统。由于网络媒体浩瀚纷杂,作者只要将标题改动就很难被发现,编辑部人手有限、工作繁杂,仅仅依靠编辑根本无法从众多的网络媒体中一个不漏地找出已发表的论文。

因此,也不能保证已刊发的文章中是否有剽窃之作。二是有些作者将自己已经出版过的文章稍作改动,换个标题再投稿,以求发表。这类文章的重复率一般在60%以上,极个别的重复率甚至高于90%,这是一种恶意的自我剽窃行为。这种行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行为人为了完成科研工作量所做的投机之举;另一种是行为人平时工作较忙,而约稿又较多,只好用自己的旧作临时改写一篇交差了事。殊不知这种做法对作者本身有害无益,且行为本身也违反了学术道德规范。

此类文章如果发表,会使作者的学术声誉受损,也浪费了期刊的版面,增加了编辑的工作量。三是有些研究生作者为了使自己的文章能被刊发,抄袭他人的整段文章,为了能通过检测,对文字刻意进行修改,带有明显的改写痕迹,往往逻辑混乱、语句不通。

《著作权法》也规定作者在引用时“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2]。如果将他人的研究成果作为自己文章的实质部分,就是剽窃、抄袭。有的研究生作者不相信自己的实力,投稿时将导师作为作者,希望能给文章在审稿时加分,而一旦文章通过审稿进入编校程序时则要求将导师的名字去掉,将自己改为作者,这不免给人投机取巧的印象,殊不知编辑一般都是匿名送审的。

作者写出论文后,为了保证其时效性,希望能尽早发表,往往将一篇文章同时投向多家报刊。有的作者在文章投出一段时间后没有消息,心中不安就又投他刊。编辑不止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在收到稿件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了审稿,将修改意见发给作者,告知稿件已进入编校程序,要求作者不要另投他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但迟迟收不到作者的修改稿,直到编辑打电话催稿,作者才告知他的文章已被其他刊物录用。

这种一稿多投还不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给编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是对编辑劳动的不尊重。有的作者在文章进入三校阶段时突然告知他的文章已被某期刊发表了,面对这种情况,编辑既气愤又无奈,也浪费了专家审稿付出的劳动。同时,编辑为文章出版所做的前期工作已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们所写的返修意见是在参照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认真阅读文章,从编辑的角度,对文章的标题、摘要、文章的内容及文后的参考文献等进行重新审视后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

因此,笔者特别希望作者能和编辑换位思考,编辑能理解作者迫切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够发表的心情,但作者也要按法行事,尊重编辑的劳动,多多沟通,实事求是地将文章的投稿情况告知编辑部,相信编辑部会妥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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