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安排

2017-07-10 作者:小编

从福建师范大学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 待重复率合格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各有关学院:为做好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1日-9月15日,学校启动2017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所在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月15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月15-25日,各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各学院录入“系统”(研究生可在“系统”查询),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公示内容见附件2)。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9月25日前送研究院。

(二)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需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9月26-29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

导师需在29日前进“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在9月29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10月1日-9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学院可根据各学科特点设定重复率上限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0月10-11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10月13日-11月13日。

1. 10月12日-13日确定校级盲审名单,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

2.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3.11月13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送交研究生院。

4、11月16日-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月19日-30日,各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各学院应至少提前3天将各学科专业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12月1日-8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终版论

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 12月8日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终版学位论文。

3.12月11日-15日,学校对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4.12月15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学位材料(附件3)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12月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18年夏季举行。

九、其它事项

1.2017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 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4。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联系电话:22867439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附件:1.2017冬季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2.2017年冬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3.12月8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doc

4.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研究生院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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