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原则意见(试行)

2017-05-06 作者:小编

沪二工大教〔2008〕105号

一、总 则

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应用能力和审核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特制定本原则意见。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学校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领导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协调、检查、评估及总结。各学院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责任部门,院长是责任人。各学院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答辩及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等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配备、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制订等工作应在后一学年的学期结束前完成,其他工作一般安排在后一学期进行,第16周完成。

2.缓答辩者的答辩一般安排在后一学期的结束前进行。

3.重做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不得少于14周并在长学习年限内完成。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提高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与专业相关问题的综合能力。

1.选题

选题应符合专业基本要求,内容应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及学生职业发展,难易度应是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的。提倡和鼓励选择具有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的课题。

选题原则上为一人一题。所选课题如需由多人完成,指导教师应明确每个学生在课题中所承担的任务,在课题名称上采用加副标题形式进行区别。

2.任务书

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任务书。任务书要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工作进度要求,列出学生应查阅的部分文献以及预期结果。

3.开题报告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或论文提纲、文献综述、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的思路方法、课题的进度安排、参考文献等。

4.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要着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使学生受到高级应用型人才所必需的综合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检索资料的能力;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系统综合、方案论证、数据处理的能力;文字表达的能力等。

理科、工科、经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正文不少于10000个字符,艺术类正文不少于7000个字符,外语类为5000-7000个外语单词;参阅不少于10篇与本课题有关的文献资料,其中包括3篇以上外文参考资料;非外语类专业翻译一篇3000个外语单词以上的与本课题有关的外文文献。

5.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

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进行打印、整理和装订。(详见附件1)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为有经验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初级职称教师不得单独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从事企业课题的毕业设计(论文)可聘请企业专业人员作为指导教师(须是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学院另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加强指导。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阶段中指导教师的职责为:

1.准备阶段

(1)提出可供学生选择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报学院审批。

(2)负责对学生进行课题介绍,接受学生咨询。

(3)配合学院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制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2.指导阶段

(1)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指导计划。

(2)原则上每周至少安排与学生见面一次,及时做好指导和答疑工作,并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指导期间,教师连续外出超过两周时,须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同意,并由领导小组指定临时指导教师。

(3)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直至定稿。

3.答辩阶段

(1)答辩前,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检查学生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2)参加答辩。

(3)答辩结束一周内,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交学院统一归档。

六、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3.严禁弄虚作假,对抄袭、套用他人成果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及企业的规章制度。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审阅分(40分)、评阅分(30分)和答辩分(30分),总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记分。

1.毕业设计(论文)审阅

毕业生将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料(除答辩记录表和答辩成绩之外)整理好之后,方可进入审阅流程。

指导教师应根据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情况、学习态度、文本质量等给出审阅分。审阅未通过者,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后进入缓答辩或重做。

2.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审阅通过后,学院安排至少一位教师进行评阅。评阅人应具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评阅要明确是否能进入答辩阶段,给出评阅分。主要依据为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内容是否正确,论证是否严密,有无创新性;数据处理、计算能力,结论及分析是否正确合理;译文及外文摘要的质量。评阅未通过者,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后进入缓答辩或重做。

3.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学生必须进行答辩才能取得成绩。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工作。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专业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为3~5名,由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组长,原则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为答辩小组成员。可聘请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答辩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及答辩日程安排表应在答辩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

答辩一般在学校进行。答辩由学生陈述和教师提问两部分组成,答辩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其中学生陈述10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答辩评语并给出答辩分。

答辩未通过者,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后进入重答辩或重做。

4.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一般每个专业优秀为10%、良40%、中30%、及格及以下20%。

八、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管理

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控制,主要方式是: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督导组和专家组对选题、中期检查,答辩等主要环节进行抽查。

1.进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须达到学籍管理的规定。如课程考核不合格导致学生不合格学分和少修学分达到或超过应修学分的10%,则应中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选题

(1)学院对教师或学生提交的选题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深度广度等方面是否合适,软硬件条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

(2)选题确定后由教师填写任务书,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报学院审批。

3.中期检查

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逐个了解和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学院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

4.答辩资格审查

在答辩前,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未通过审阅或评阅者,由领导小组终裁定学生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进入答辩环节: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3者、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求者、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不全者。

5.答辩

答辩分为一般答辩和优答辩。参加优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推荐,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优答辩。

未进行优答辩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能被评为优秀。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九、毕业设计 (论文)成绩、资料的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毕业答辩结束后的一周内由学院汇总后输入教学管理系统、并书面报教务处。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关材料必须装订成册,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下列装订要求组织落实和严格把关。

册为毕业设计(论文)正本,内容和顺序为:封面、原创声明、中文题目、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第二册为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手册,内容和顺序为:封面、目录、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论文审阅表、论文评阅表、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外文翻译稿和原稿。

第三册为图纸及其它。

3.毕业设计(论文)应保留电子文档;毕业设计(论文)为实物的,还应保留作品不同角度的数码照片。电子文档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查。

4.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应向教务处提交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5.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档案由学院保留5年。

十、经 费

1、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教务处根据毕业生人数核定。

2、有关学院应根据节约的精神,通过规定程序审批手续,合理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凡因毕业设计(论文)需要购置的资料,要建立借还手续,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按时归还到图书馆。

十一、附 则

1.在答辩过程中,学生和教师如有异议,有权向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终裁定。

2.本原则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3.本原则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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