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试行)

2017-05-06 作者:小编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及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并进行实践的过程。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必要条件。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方法和工程设计能力的初步训练。

3.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对学生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4.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及各级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和组织实施。

1.教务处工作职责

  1.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 负责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协调、检查、评估。
  3. 负责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4.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教学研究和改革。
  5. 负责毕业设计专用教室的安排。   (1)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根据本单位各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拟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3)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任务书,审定指导教师。(5)抽查评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7)负责本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教研室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基本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6. 3.教研室工作职责
  7. (6)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8.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9. (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和安排。
  10. 2.学院工作职责
  1. 组织选择课题,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
  2. 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3. 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监控。
  4.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 对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
  6. 负责本专业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原则上应选派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全面的知识,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聘请校外人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须有本校教师参与指导,以把握教学要求与进程。初级职称教师不得独立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但可以与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联合指导。(1)按规定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附件1),报教研室、院审批。(3)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实习)内容。(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并写出评语。(7)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般在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期末书面下达给学生。五、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2.选题应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各专业结合实际类型的课题应占60%以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年更新率应不少于50%。4.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须陈述理由和所具备的条件),指导老师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各专业教研室和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学院审核汇总,在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个学期期末报教务处备案。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本科生均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1.学生应根据本院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并拟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3.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并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否则,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5.学生应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附件4),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7.在毕业设计期间进行现场调查或实验时,注意,厉行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9.学生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对于没有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或毕业设计成果及论文没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者不予参加答辩。(一)答辩制度2.教研室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1名,秘书1名,负责领导本专业全体毕业生的答辩工作。学校答辩委员会负责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校级答辩文件要求执行。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占毕业生总人数的5%,采取学院推荐(占50%)、学校随机抽取(占50%)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学院应按专业将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的学生名单在答辩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审核。4.学生答辩时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课题任务、目的与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设计(论文)的价值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5.全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三天,各学院按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并由学院留存备案。1.各学院要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要成立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答辩工作可聘请院内同行专家参加;如因课题需要,也可聘请校外人员参与。3.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按时返校参加毕业答辩。答辩前学院要对其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符合质量要求方能答辩。否则,不允许其参加答辩。答辩成绩评定标准详见附件5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表现、成果质量和答辩水平为依据,既看学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又要看学生的创造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与实际意义、学生答辩时的表达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定。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均以百分制计,终折合成五级制:优秀(100分-90分),良好(89分-80分),中等(79分-70分),及格(69分-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优良率不超过50%,各档成绩分布总体应符合正态分布。(2)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作结业处理。半年后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并按规定缴纳毕业设计(论文)重修费。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学院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食宿自理。2.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优工作九、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管理2.成绩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各专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考务科。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和纸质原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学院存档材料:(2)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成果(图纸、光盘、程序等);(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6)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分类统计表;(8)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
  7. 学校存档材料:
  8. (7)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9. (5)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
  10.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任务书、评语、答辩记录、指导记录、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等相关考核材料;
  11.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教师评语表装订在论文的前面,如不装订应单独保存);
  12. 5.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
  13. 3.总结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于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两周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附件8)。
  14. 1.统计报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各专业教研室要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附件7)并报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每学年学期的第19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15. 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进行表彰奖励。
  16. 各学院按照毕业生的5%比例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校成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组,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17. (3)评定要求。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成绩评定时,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所有专业本科生毕业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设计(论文)过程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18. (1)评分标准。各学院制定适合本专业特点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和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19.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是过程成绩与答辩成绩之和,过程成绩(平时成绩占40%,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60%)和答辩成绩各占50%。(附件6)
  20.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21. (三)答辩成绩评定
  22. 2.我校所有专业本科生毕业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设计(论文)过程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23. (二)答辩要求
  24. 答辩时教师提问内容可以涉及:要求进一步说明问题;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原理;考察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问题。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问题要做简要记录。
  25. 3.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一律在教学进程计划确定日期内完成。
  26. 学院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11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秘书1~2名,负责抽查本学院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27. 1.实行教研室、学院和学校三级答辩制度。
  28. 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9. 8.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按要求装订交指导教师。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及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如需发表,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30. 6.在毕业设计期间,学生要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向指导教师请假,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勤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1. 4.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按时参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提交所作的工作内容、实验数据及手稿等。
  32. 2.要认真做好开题报告(附件3)。理工科类的开题报告一般为 3000字左右,经、管、文、艺术类的开题报告一般为2000字左右。开题报告应在选题后2周内完成。鼓励学生自拟题目。
  33. 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34. 5.毕业设计题目应在毕业设计的前一个学期期末前下达给学生,进行分组,并组织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
  35. 3.原则上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题目,若几个学生联合完成较大课题,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个学生有一个完整的设计内容。
  36.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题目难易程度要适中,份量要适当,过程要完整。
  37. 3.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要有合适的课题,且单位已安排了相当于讲师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则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院部应根据学校的规定,对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要进行定期检查,掌握进度并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
  38. 1.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不超过6人。
  39. (8)每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
  40.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审阅表附件6。
  41. (4)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42. (2)课题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应按要求认真编写《毕业设计任务书》(附件2),制定指导工作计划。经教研室主任、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43. 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44. 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
  2. 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3. 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
  4. 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分类统计表;
  5. 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6. 兰州工业学院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汇总表。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7.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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