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

2017-05-04 作者:小编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通过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扎扎实实的严谨作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得到综合训练和提高,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的通过,是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因此,各学院要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

1.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培养学生善于实践、勇于探索和开拓创新的意识和精神,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2.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让学生完成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意义的研究性课题,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使其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使学生在文献检索、数据处理、决策规划、方案制定、外文阅读等方面得到进一步训练,使学生在计算机应用、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撰写等方面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

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学院、系分级管理,分工协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后一学年的学期中期开始安排。

(一)教务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其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3.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选、编印工作。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为教学改革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学院、系职责

1.贯彻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规定,制定本学院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组织拟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审定选题、指导教师名单。

3.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组织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7.对没有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者,追究责任,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8.做好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一)原则

选题作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和进行科学研究的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科学研究或科学实践的基本特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选取的课题既要以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为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又要尽可能结合当前实践(尤其是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的实际问题)、科学研究(尤其是本校教师的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科普或文献综述性的文章一般不做为选题。

3.选题要注意多样性和适当性。根据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情况、研究能力和兴趣,一方面要鼓励学生自选课题,另一方面选题要体现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科学内容,使选题具有多样性。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既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让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

4.选题要有独立性和完整性。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当几名学生参加同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如果综合训练不够,教师可做适当的增补,使每个学生都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二)程序

1.指导教师拟定课题或学生提出课题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

2.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题目筛选审核,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并送教务处备案。

3.系主任向学生公布确定后的题目并介绍各题目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及要求,然后组织学生选题。学院协调平衡后,确定并汇总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一)资格

1.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既能为人师表,又能教书育人。

2.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一般应由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系主任组织会议商定,报学院审批确定后,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汇总表》送教务处备案。

(二)职责

1.指导教师要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参与且监控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每个环节,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

2.为充分发挥指导作用,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2次。

3.按要求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4.负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及任务书》、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上机运算、设计制图、论文撰写、答辩、成绩评定等各项工作。

5.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程和质量,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与关键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6.在指导过程中,要加强引导,严把质量关,创造条件锻炼学生独立思考与工作的能力。

7.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具有抄袭行为,指导教师负有直接责任。学生毕业后两年之内如发现其论文(设计)有严重抄袭现象,要按严重教学事故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五、学生

(一)资格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本科毕业生在完成规定内课程且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医学类临床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毕业生,要求参加临床实践考试,毕业论文(设计)不做要求。

(二)要求

1.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2.既要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思考,努力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3.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内容,杜绝学术腐败,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4.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有事须请假,无故缺席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答辩后,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图纸、阶段材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

六、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分为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和总结六个阶段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的工作量不得少于10周;毕业论文的文字量文科学生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理科、工科、农科学生不少于5000字,医学学生、艺术学生、体育学生不少于4000字,工科学生的毕业设计根据专业特点视具体情况而定。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篇,其中理工农医等学科一般应有两篇外文参考文献。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全程监控,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一)开题

院系根据教师及学生选题情况,选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及任务书》,其中要体现任务的分解情况。

(二)中期检查

指导教师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及时进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并根据上述要求做好记录,定期向院系汇报。

(三)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会由学院自行组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小组至少三人,其中至少有一位高级职称教师,每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答辩前一周要书面通知教务处。答辩前,指导教师、评阅人要分别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分表》,给出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语、评分,指导教师、评阅人有一方给出的成绩不及格时,答辩推迟至毕业前。答辩后,要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经讨论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给出答辩评语、答辩评分,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不及格时,可在毕业前申请一次答辩,获得批准后由学院院长组织答辩。

(四)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后成绩实行百分制。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五级计分与百分制对应关系如下: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0分。评定成绩时必须客观公正且分布合理,优秀不超过15%、良好占35%左右,中等占35%左右,及格和不及格占15%左右。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结构分”进行综合评定:

1.指导教师的评分占40%。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独立工作能力和设计(论文)水平等方面的表现写出审阅意见(评语),并给出成绩。

2.评阅人的评分占20%。学生完成的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应由教研室组织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质量进行评阅,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3.答辩分占40%。答辩重点应放在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答辩提问内容应围绕与学生所做课题有关的知识,答辩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如实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答辩组)要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考核结果,给出每个毕业论文(设计)的后成绩。凡是合作毕业论文(设计)的,每个学生的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答辩组)讨论商定。

(五)总结

答辩工作结束后,院系要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方式记载、上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在本单位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中筛选,比例为5%。学院要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学院工作特色、取得成绩的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做认真总结,经讨论后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会同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七、附则

各学院要按照本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施行。

八、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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