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2017-05-01 作者:小编

毕业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提高和检查大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是学院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及管理工作,在修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教字[1996]第021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毕业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委员会。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委员会由院、教务处、系(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及制(修)订有关制度和规章,对各教学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学院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委员会的日常性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各系成立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小组。系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小组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论文工作,对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组织、监督、管理,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审定毕业论文的题目、组织论文答辩小组、审查毕业论文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等。系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小组负责督促和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并认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3.系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小组根据学科要求设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组长应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成员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4.论文指导教师由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校外论文指导教师任职必须符合学院规定,并出具该指导教师单位介绍信和本人的确认书,由各系审核承认,报学院备案。

指导教师的职责是:(1)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2)指导学生拟定调研提纲或形成课题研究方案、确定工作进度、撰写论文写作提纲。(3)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适时抽查学生研究工作笔记,指导学生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研究的顺利进行。(4)指导学生进行论文写作,督促学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任务,对学生的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应与学生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5) 认真评阅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按规定写出评语,初步确定论文成绩。评语要具体中肯,切忌空洞套话,应具体指出论文的优点和创新之处,同时要明确指出论文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根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毕业论文评定标准》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见附表1)。然后,将毕业论文评审意见和指导记录的书面材料,提交系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小组。

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期间,要重点抓住三个环节,即选题、拟定提纲和形成论文初稿,通过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完成指导的过程。

5.严格对学生撰写论文的各项要求:(1)本科生毕业必须撰写毕业论文。(2)要坚持科学精神,态度认真,努力钻研,勇于创新。(3)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4)遵守并执行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独立完成论文写作,不得请人代替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违者按作弊处理。(5)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参加论文答辩。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和撰写

1.论文选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使学生受到全面的科研和专业基本训练。(2) 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能训练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对某些专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4)坚持一人一题原则。

2.毕业论文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应掌握学生的写作进度和质量,认真及时进行指导,指导次数不少于5次。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1:6。

3.毕业论文完成后,学生需提交书面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论文书写格式要符合有关规定,并附有中英文内容提要。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字数不得低于8000字。

三、毕业论文的考核评定和答辩工作

1.毕业论文的成绩按优秀、良+、良、良-、中+、中、及格、不及格等级制评定。“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论文总数的20%以内。

2.毕业论文初稿完成后,须交指导教师审阅,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毕业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认真评阅,给出恰当的评语和成绩,提出是否同意送审评阅的意见。

3.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的毕业论文,系论文指导小组应指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应对学生承担的课题任务的完成情况、论文的水平、成果质量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评阅意见和成绩,提出是否可以参加答辩的建议。凡评阅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不允许进行答辩,毕业论文按不及格处理。论文的评阅工作须在答辩前一周完成。

4.毕业论文完成后须进行答辩。答辩包括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讨论评阅和评分等环节。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每个学生30分钟左右。答辩工作由各系论文指导评定小组负责,按学科分类,由答辩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答辩小组要认真审核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和评分,上报审核记录,明确表述审核意见。

5.毕业论文的成绩由答辩小组提出意见,经系论文指导评定小组批准,报学院论文指导评定委员会备案同意,方能终确定。论文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人、答辩小组组长、系论文指导评定小组组长、学院论文指导评定委员会主任均应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表格上填写评语并签字,论文成绩方为有效。

6.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毕业论文工作检查和总结工作

1.各系对毕业论文撰写指导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准备、选题落实、指导考核以及答辩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特别应重视和切实搞好论文的中期检查。

2.对在毕业论文撰写上违反相关纪律的学生要按照学籍管理条例和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3.各系应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的总结工作,以便积累资料,交流经验,不断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4.毕业论文是学生重要的性学习档案,各系要妥善保存保管。

五、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各系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小组应向学院推荐比例不超过5%的本系优秀毕业论文(包括书面打印稿及电子稿),作为院级候选优秀论文。经学院进一步评审、选拔,院级优秀论文将编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集》。学院对被评为院级优秀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扬。同时,鼓励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小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

六、监督和评估

学院毕业论文指导评定委员会责成教务处对各系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全院的本科毕业论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毕业论文的质量水平及各系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对评估成绩优秀的系给予表扬。

教学评估处和专家督导组随时对毕业论文进行质量随机评估。抽查的论文由校内外的专家按照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并提出评价意见。专家评阅意见将向各系及指导教师本人公布;如专家评阅成绩与系给定成绩不相符合,且数量连续超过一定的比例,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并责成有关系和教师对本系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研究改进。对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不力或违背毕业论文工作规定做法的系要通报批评。

七、附则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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