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工作方案

2017-04-28 作者:小编

毕院教〔2014〕20号  各学院:为保证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树立良好学风,我校决定采用“中国知网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4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全部检测,毕业设计除手绘的图纸、图画、音乐作品、汇报演出不检测外,其他电子版毕业设计也在检测范围内。详见表1。

表1. 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类别统计表

序号 学  院 2014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 做毕业论文本科生人数 做毕业设计本科生人数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43 243 0
2 人文学院 193 193 0
3 外国语学院 138 55 83
4 信息工程学院 130 0 130
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 0 0
6 理学院 260 260 0
7 化学工程学院 143 141 2
8 生态工程学院 126 126 0
9 体育学院 180 180 0
10 艺术学院 321 0 321
11 师范学院 253 253 0
12 矿业工程学院 270 0 270
13 机械工程学院 0 0 0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0 110 0
总  计 2367 1561 806

二、检测方式

每个学院分配一个子账号(子账号将在培训时给出),由各学院安排专人利用子账号管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用管理账号实时掌握全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

三、培训安排

“中国知网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使用培训会将于 2014年 5月 6日 下午 3:00在教务处会议室进行,请表1中的14个学院每个学院派1-2名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各学院请填写附件1,将本学院参加培训会的教师信息于4月30日之前通过在线办公发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梁丽娜老师。相关培训资料请见附件2,各学院可组织指导教师、学生提前学习以熟悉检测工作流程。

四、检测时间

按照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毕业论文(设计)首检时间由各学院在培训会后自行安排。各学院毕业论文的全部检测工作需在 5月 16日 之前完成。

五、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判断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以“去除引用检测结果复制比”为标准。以下简称“文字复制比”,用字母R代替。

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理工类R≤30%;文史类R≤40% 通过检测
B 理工类30%<R<50%;文史类4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7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六、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 首检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符合第五条中A类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答辩(已经答辩的承认成绩)。

2.首检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达到第五条中B类的学生,由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至少3人)进行认定。若专家组认定的确存在疑似抄袭行为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再次提交系统进行复检。修改复检后文字复制比符合第五条中A类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已答辩的取消答辩成绩)。若专家组认定不存在疑似抄袭行为的,由参评专家填写《抄袭检测结果专家认定表”》(附件3),并提出处理办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复检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3.首检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达到第五条规定中C、D类的学生,由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至少3人)进行认定。专家组认定的确存在疑似有较严重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已答辩的取消答辩成绩),该生毕业设计(论文)须重新撰写,并延期毕业;若专家组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或严重抄袭行为,参评专家填写《抄袭检测结果专家认定表”》(附件3),并提出处理办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4.如指导教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毕节学院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毕节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24日

以上是本站就原文内容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