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2017-04-17 作者:小编

从福建江夏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pmlc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校期间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规定,现将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工作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2014届毕业生认真学习福建江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特别是《福建江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闽江夏[2013]96号)和《福建江夏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闽江夏[2013]99号)的内容,并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流程、写作要求等培训工作,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

2、成立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

3、各学院(部)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组织一批学术水平较高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提倡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每名教师指导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指导高职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4、做好选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1人1题,题目不类同。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

1、各学院(部)成立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与监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直接负责组织和实施毕业论文指导与督查工作。

2、指导老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管理,每周至少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次,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在选题、调查研究、开题报告、文献检索、论文撰写、参考文献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指导,定期辅导答疑,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纠正错误,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指导记录总共不少于九次。

3、中期检查。各学院(部)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进行检查,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检查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要批评和督促,以保证全部任务按期完成。各学院(部)应将中期检查情况形成中期检查报告。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工作进行抽查。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不得变更。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

学校将应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1、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所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福建江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闽江夏[2013]96号)等文件的要求,并以word 文档格式提交全文电子版。各学院(部)应于答辩前将电子版压缩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按照《福建江夏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学位论文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占正文总数15%(含本数)的不能评定为优秀。

(2)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占正文总数15%-25%(含25%),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后,再次提交论文;

(3)学位论文复制比占正文总数25%-35%(不含35%),认定为一般抄袭剽窃行为,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延期半年提交论文;

(4)学位论文复制比占正文总数35%以上(含35%),认定为严重抄袭剽窃行为,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延期一年提交论文;

(5)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抽查结果将与各学院的本科教学管理评估和教师的教学评优挂钩。

四、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1、各学院(部)应做好答辩工作安排,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制定答辩规则、程序要求,落实答辩地点,安排答辩时间,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答辩环节进行抽查。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做好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比例控制在3%以内,格式严格按照福建江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制作。对于撰写格式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将不予以评选。

五、及时报送和存档相关工作材料

1、2014年1月17日前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汇总表。

2、2014年3月24日前报送中期检查报告。

3、答辩前3天报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4、2014年6月14日前推荐上报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上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电子版一式一份和书面版一式三份,上报福建江夏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

5、各学院(部)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情况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2014年6月30日前及时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福建江夏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

6、各学院(部)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和管理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要保存五年以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稿必须刻录成光盘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长期保存。

7、毕业论文(设计)所需全部各类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上报材料都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书面材料以 A4 纸格式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99589504@qq.com。

六.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照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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