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17-04-15 作者:小编

学生学风建设工作,一直受到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校领导多次召开相关管理部门及教学系部参加的座谈会,商讨有关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公安院校肩负着培养合格公安人才的重要使命,学风不仅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关系着学院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学风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基础工程和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教、管三个方面,需要学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在当前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的情况下,学院的学风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学生学习目的性不明确,学习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的动力不足,压力不够;有的教师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不够,教学水平不高;学院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某些制度对于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教师大胆负责没有发挥积极作用;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之间,在抓学风建设上缺少协作配合的机制,没有形成合力等等。

针对学院教职工,学院在科研项目评审中,不断规范评审程序,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目前的评审,基本采用召开专家评审工作会议形式,评委的选用采取回避制度,由相关系部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组成。评审时由申请者现场汇报或答辩。后由专家评委投票表决。评选结果则在全院进行公示。成果的验收则根据相关组织单位的管理规定来进行。如公安部的项目,验收评审时,专家评委不得有本单位人员,外单位人员每个单位只能有一名人员来组成。学院级项目验收时,评委也采取回避制度,由相关专业的专家来听取课题组的汇报,并进行专家质询。达不到预期研究指标的,验收不预通过。

科研评价工作。目前学院实行了科研酬金制度,对老师们取得的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计分,每年折算成奖金奖励给老师。在学院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以及骨干教师等评审中,学院还是实行量化计分的原则,科研部分计分办法,基本与科研酬金的量化相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首先单独依靠量化标准来计分,并不能体现成果的学术价值,分值的设定也不见得科学合理,并且很多方面根本无法通过量化来实现。在这种指挥棒的指导下,也容易使老师们失去严谨的科学态度,而去追求量化分值的高低。只重视数量,而不重视质量。这方面,学院也将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真正提高科研水平。同时,为维护正常的学术活动,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学院也出台了《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凡认定为学术不端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学术职衔、降低岗位津贴、解聘老师职务或行政、组织处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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