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查重

2017-04-15 作者:小编

各培养单位:为确保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

时间:3月16日15:00前

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填写《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两份,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交至研究生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检测及盲审

时间1:3月16日15:00前

初次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提交待检测的学位论文完整电子版(含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按附件2写作规范及附件3论文模板写作),该论文须指导教师签写《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检意见书》(附件4),论文电子版及《意见书》纸质版各一份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交至研究生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者不能参加盲审及后续答辩。

注:研究生处对每篇论文只提供一次检测。

时间2:3月17日15:00前

研究生处将对论文检测情况发布公告,检测不合格论文(重复率不超过20%为合格)须限期修改,改后论文需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索系统”自行检测。改后论文及自检结果电子版各一份须于3月24日15点前发至研究生处康老师邮箱。

时间3:3月27日11:00前

论文检测合格者需提交《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意见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学位论文与论文评阅书(附件6)电子版各一份,其中论文及评阅书须隐去指导教师及本人姓名(论文排版要求见附件7学位论文印制规格与要求),以上材料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交至研究生处。

时间4:第8周(4月17日-4月21日)

盲审后,研究生处将论文修改意见反馈给培养单位。研究生要根据盲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

三、学位信息采集

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将于5月初开始进行,届时请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准确填报。

四、学位论文答辩

培养单位须于5月19日前组织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具体答辩工作事宜将另发函件进行通知。

五、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学位评定会议

拟定于5月末(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学位授予仪式

拟定于6月末(由学校统一安排)。

以上是本站就处理办法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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