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管理办法

2017-04-14 作者:小编

章 总 则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的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该环节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⒈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⒉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⒊ 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⒋ 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统一要求》(附件1)。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要对毕业论文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订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和协调做好指导教师的安排,明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到位,监督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论文(设计)评阅、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与实施、成绩评定、质量的分析、论文(设计)存档、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教务处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常规管理与协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与选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各二级学院应提前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撰写工作,并进行论文(设计)写作辅导。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切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有:

⒈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题目难易要适当,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适当加大难度。

⒉ 提倡不同学科专业相互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区域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选题,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工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设计,但应有符合培养目标及教学内容的选题;财金、管理类专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实证类选题。每一个题目都必须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等依据,不允许无依据立题。

⒊ 选题可由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自行申请,或两者相结合。

⒋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一人一题,在学生开始做毕业论文(设计)前两个月确定,以利于安排指导教师、做好写作计划及各项准备工作。

⒌ 二级学院要组织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集体讨论确定选题,经指导教师审定后,让学生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报告》(附件2),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

⒍ 确定选题后,学生必须向指导教师汇报选题情况,指导教师应介绍选题的研究现状、发展动态和要求等,做好论文(设计)的开题指导,并指导学生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3)。

⒎ 为了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和保证质量,各二级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须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附件4),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院长)核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⒏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在阅读文献、实验、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拟定写作提纲,提交指导教师审阅,导师同意后开始撰写初稿,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终定稿,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结题报告》(附件5)。在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有指导记录,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表》(附件6)。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方能取得成绩。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二级学院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同行评阅,确定论文(设计)质量成绩,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同行评阅书》(附件7);答辩时间安排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的两周内进行。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以及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5~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设答辩主席1人,秘书1~2人(根据分组情况设定)。

第十二条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⒈ 组织答辩小组,聘请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必须由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每组3~5人,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

⒉ 领导并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后的具体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⒊ 在答辩前一周,按照《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8)内容要求,负责审查毕业答辩学生的资格;确定答辩学生的名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定后,不得参加正常答辩:

⑴ 未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⑵ 指导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者;

⑶ 同行评阅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者;

⑷ 经发现存在严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论文(设计)或请人代作者;

⑸ 毕业论文(设计)严重不符合规定格式或项目内容不全者;

⑹ 其它违反学校或二级学院有关规定者。

⒋ 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三条 答辩要求

⒈ 学生必须认真准备答辩,拟出发言提纲(或制作PPT),介绍毕业论文(设计)。每位学生的答辩自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

⒉ 二级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安排学生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或按专业或班级),各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旁听本小组其他学生的答辩。

⒊ 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和论文(设计)质量,参照《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参考标准》进行评分(见附件9)。

⒋ 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后审定,根据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⒌ 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10),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 成绩评定

⒈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两方面综合考核。论文(设计)质量评分(由两部分构成,即: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60%、同行教师评阅成绩占40%)占70%、答辩现场评分占30%;论文(设计)质量分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评分原则,并由二级学院办公室后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11),留档妥善保管。

⒉ 指导教师、同行评阅教师也可按学科的不同参照《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参考标准》(附件12.1、12.2、12.3)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定。

⒊ 答辩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⒋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

⒌ 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论文(设计)总数的10%。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处理

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复审后,重新组织答辩;或半年后申请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进度、组织专题交流、表彰奖励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十八条 二级学院职责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具体工作有:

⒈ 成立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及答辩委员会。

⒉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召开动员大会,对选题、撰写、答辩、评分等向学生和指导教师提出统一规范和要求及注意事项。

⒊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安排。

⒋ 组织审查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资格。

⒌ 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遇到的问题。

⒍ 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和不及格的复审答辩。

⒎ 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⒏ 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⒐ 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数据统计、成绩汇总分析,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

⒑ 做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应选派讲师及以上或具有相应职称、有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同时,鼓励各二级学院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8篇。

指导教师具体职责:

⒈ 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

⒉ 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的条件与特长,指导学生制定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计划,审阅学生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

⒊ 指导和检查学生查阅中外文献,收集与选题有关的资料。

⒋ 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实验,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解决。

⒌ 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表》(附件6),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适时抽查实验记录或研究笔记,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确保选题研究顺利进行。

⒍ 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要合理安排时间,保障学生与其联系畅通,耐心指导学生;在学生毕业实习返校后,教师须确保对学生当面指导的时间;若学生联系教师要求对其指导,教师须在24小时内予以对学生指导。

⒎ 评阅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认真写出评语,确定论文(设计)质量成绩。同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

⒏ 指导教师确定后,在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归属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实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回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有关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学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组织“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并印制《山西工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校级优秀论文(设计)从学院级优秀论文(设计)中产生,数量不超过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5 %。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校发给学生和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分别记入学生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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