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颁布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

2017-04-07 作者:小编

每年对于毕业生的论文设计和写作都需要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为了让全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有规可依,并响应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意见,结合首都医科大学实际情况,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入口等软件对学生和教师的论文进行检测,由于每年对论文检测系统软件采购方面有所变化,每年用什么软件查重还请关注当年的学校公告。以下是本站就处理办法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为落实《首都医科大学科学研究学术与程序规范(试行)》,保证我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培育良好学术氛围,提高科技竞争力,保证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首都医科大学关于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于2006年2月20日颁布执行。

按照总则精神,对于明知故犯,企图不劳而获、少劳多获,侵占他人的知识产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学术不端行为,应予以纪律处分。对于因知识缺乏或学术不严谨而引起失误的学术失范行为,应予以批评教育。

违反学术规范行为之一是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六种表现。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在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科研成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实验数据、图表分析或大段文字描述者。伪造篡改实验数据--为证明自己的论点随意编造实验数据或有选择性地采用数据。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利用职权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或成果上署名,把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己有者;利用参加学术会议、评审等过程,为谋求个人利益,将获得的特殊信息和思想随意向外传播者;在论文被录用或成果获奖后任意修改作者排序和著作权单位者;为完成科研任务或职务、职称晋升,在与工作无关的同事、同学、亲友之间互相挂名者;为论文顺利发表或成果获奖私自署上知名专家姓名者。重复发表论文--通过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的方式把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刊物者;将已在某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封不动或者改头换面后重新投到另一刊物者。

学术上的行贿和受贿--利用权力或财物,图谋获取学术称号、科研基金者;掌握学术称号或科研基金的某种审批权,图谋换取权钱方面的回报者。利用手中权力践踏学术民主、垄断学术资源--在项目评审、学术评奖等活动中拉帮结派、排斥异己者。

违反学术规范行为之二是学术失范行为,其表现有六方面。行文失范--学术论文缺乏必要构件,过度引用,过度追求论文数量而降低质量。引注失范--不引注,少引注或引注格式不合规范、因疏忽造成的伪注。演讲失范--不遵守规则,延长演讲时间。会议失范--学术会议不组织论文报告,不组织论文评议,不允许发表不同意见。批评失范--非恶意歪曲对方的观点,进行人身攻击。盲目追求论文数量,降低学术论文质量--将原本可以用一篇完整的论文发表的科研成果,分为多篇投稿,降低了论文质量,降低了研究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

按照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学校科技处负责受理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检举或投诉;被投诉人所属学院负责组织调查;属于学术失范行为的,由所属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由所属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初步认定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经认定属于学术失范行为的,由学院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强调,经认定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由校长办公会视情节轻重,按四种办法处理。即根据轻重程度在不同范围内公开批评--学系范围内、学院范围内、学校范围内公开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向受伤害的人赔礼道歉,并恢复受害人正当的利益。受到学校范围内公开批评者,根据其轻重程度和身份(教师、学生等),分别给予不同的纪律处分。受到学校范围内公开批评者,执行学校“师德一票否定”的相关规定。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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