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学报学术不端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

2017-04-06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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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稿多投、同一文章已在其他刊物发表、与本人或他人已公开发表论文的主体内容相同(仅做了形式上的改动而未见实质性研究进展)、捏造或篡改研究数据和成果、引用他人的论述、数据、结果而未列出相应的参考文献等现象均认定为涉嫌学术不端。

本刊编辑部将终认定为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及时通知作者,如果作者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本编辑部提出书面申请复核,逾期本编辑部将不予受理。

如果论文终确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编辑部将立即终止处理流程,作退稿处理。如果该论文处于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出状态,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酌情要求作者补偿因

此而给编辑部造成的损失。

如果该论文已正式刊出,本刊编辑部将在年度目录索引中予以删除,并通知合作数据库对网络版同时予以删除。如给本刊造成声誉或是其他损失的,本编辑部将保留继续追索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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