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研究生论文检测和外审工作的安排通知

2017-03-27 作者:小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道德,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17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和外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4级学硕和2015级专硕,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未参加检测的研究生,不能进行答辩。

二、检测原则

根据《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实施细则》规定,论文检测结果按以下结果处理:

(一)次检测

1、文字重合率平均结果低于20%的,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

2、文字重合率平均结果在20%(含)—40%之间,延期至第二次检测,期间由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

3、文字重合率平均结果在40%(含)以上的,延期至下年度论文检测。

(二)第二次检测:

1、文字重合率平均结果低于20%且其中一个结果不高于25%的,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进入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2、文字重合率结果平均在20%(含)以上,或其中一个结果高于25%(含)的,延期至下一年度进行论文检测。

三、检测工作安排

1、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word文档(后缀为.doc或.docx)的正文部分(即不包括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公开发表论文等);

2、命名方式: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doc,如“201411001006-张三-图书馆学研究-图书馆学-李四.doc”

3、提交方式:研究生教学秘书对本学院所有待检测论文进行打包,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_论文一次检测”,发送至pyk@zua.edu.cn。

4、提交时间:该项工作请于3月17日17:00前完成;

5、结果反馈: 3月20日研究生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检测通过的论文电子版由各学院按提交检测时的版本发送给指导教师。论文如需修改完善,修改后的版本需经过导师与检测版本比对后定稿,以防止学生为通过检测随意修改论文。

6、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论文整改:3月20日-3月27日期间,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

7、二次检测安排: 3月27日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需要进行二次检测的论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命名为“学院名称_论文二次检测”,发送至pyk@zua.edu.cn),研究生处于29日将二次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通过二次检测者,同样按一次检测要求由导师进行版本比对后定稿。

8、二次检测不合格者处理:3月29日到31日由研究生本人进行论文整改,4月1日由所在院(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是否延期至下一年度进行论文检测。如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该论文参加正常答辩,应提出书面意见,填写《郑州航院硕士学位论文二次检测整改意见表》(见附件2),该表一份学院存档,一份研究生处培养科存档。

四、论文匿名评审安排

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见附件3中)的打印、邮寄和外审工作。各学院自行对外审专家与学位论文进行分组,一名外审专家审稿不超过三篇,一篇论文要送至三位专家审阅,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分组表》(附件5)于4月6日前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226,电子版发至pyk@zua.edu.cn;

2、研究生处将从各学院随机抽取2到3篇论文单独进行外审;

3、在4月6日前将外审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填写聘书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达外审专家手中;

4、5月4日将外审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处,各学院要妥善保管好外审专家反馈的评阅书,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汇总表》纸质版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至pyk @zua.edu.cn;

5、5月5日-15日,根据外审专家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整改,填写需要整改的论文请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整改报告书》(见附件2),由学院存档。

五、论文答辩安排

5月15日-25日完成(请于4月30日提交答辩安排)。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培宾、孙梦洁

联系电话:60632521

研究生处培养科(学位办)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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