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

2017-02-16 作者:小编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二)伪造或者篡改实验数据、实验记录与图片、文献引用证明、注释,捏造事实;

(三)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

(四)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五)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六)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

(七)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或者报复;

(八)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九)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十)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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