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应具有阶段性的多重目标–万方论文查重样例

2018-01-12 作者:小编

户籍改革应具有阶段性的多重目标--万方论文查重样例,前面已经说过,户籍改革的终目标是使户籍制度回归到基本的人口信息登记功能,实现公民的自由迁徙和公民身份以及基本福利的平等化。但在实现终目标前,需要从中国发展现状出发,厘清阶段性目标,以求改革措施与目标保持内在一致性。从现阶段来讲,户籍改革应至少具有以下三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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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剥离相关福利,促进社会公平中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需要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不公平,构建和谐平等的发展环境。为此户籍改革被赋予了极大的期待,人们希望通过户籍改革来促进公民身份的平等化,化解城乡二元体制和城市新二元体制。但需要指出的是,仅仅通过户籍改革来达到社会公平是不现实的。随着户籍改革的不断推进,附着在户籍之上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不断暴露,近年来一些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的公共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户籍的“含金量”,和户籍改革淡化与福利相连的目标取向相背离。因此,单纯改革甚至取消户籍制度,而不跟进其他福利制度的改革,反而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的制度性屏障。此外,城乡、区域间的发展不均衡是客观存在的,不同地区所能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差异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这种不平等并不会随户籍制度改革而消除。

2.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推进新型城市化户籍改革应为人口的自由流动创造一种制度环境,从而能够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进程。我国政府已经明确了户籍改革按照城市分类推进的基本原则,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5],改革大的难点仍然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从改革的现状来看,小城镇或小城市对户籍改革的态度为积极,改革也相对为;一些中等城市也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入户门槛,而大城市仍以采取控制性的改革措施为主。但就改革效果来看,人口流动的主要目的地还是中等城市以上规模的城市。也就是说,城市规模越大,流动人口的进入意愿越强,而户籍改革措施越倾向于紧缩和控制,其深层次原因是由于不同规模城市户籍的“含金量”不同。随着城市规模的提高,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产品越充裕,公共服务越完善,就业和其他发展机会越多,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也就越大。同时,我们也已经看到,由于大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原因,大量的流动人口所诉求的并不一定是在大城市中“落户”,而是希望能够大限度地利用大城市所能提供的发展机会,实现个人和家庭发展的福利大化。务实的户籍改革措施应该引导流动人口在城乡、城市之间合理分布,选择合适自身发展的区域居住。

3.实现权益相伴的自由流动,促进建成统一劳动力市场统一、高效的劳动力市场是我国应对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等各方面变化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平等就业与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在现行户籍制度存在的前提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需求(通常发生在城市和沿海地区)与劳动力供给(存在于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在地理上被割裂了,劳动力供给对需求的反应要缓慢很多,常常导致特定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大起大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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